國家質檢總局發布消息稱,《進口食品不良記錄管理實施細則》將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消息稱,為保證進口食品安全,落實進口食品企業主體責任,促進行業自律,根據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化妝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質檢總局制定了并公布了《進口食品不良記錄管理實施細則》。
質檢總局設在各地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負責收集、核準、上報與進口食品有關的進口食品安全信息,建立不良記錄,對有不良記錄的進口食品企業及相關國家或地區的進口食品實施控制措施。
來源:新華網 徐博 張曉松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