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奶荒”背后呈現我國食品安全體系建設滯后


    時間:2013-12-18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廣大人民也日益的關注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狀況,尤其是目前頻發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是國家職能部門對食品生產,流通企業的食品安全行使監督管理的職能。具體是負責食品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實施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查處生產、制造不合格產品及其它質量違法行為。

      中國乳品業近期再次遭遇奶荒,各大城市生鮮牛奶價格紛紛上漲10%。前天,在清華大學舉行的“食品安全和農業改革”學術報告會上,著名農業問題專家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黨國英指出,在我國近期發生的“奶荒”背后,依然存在著由于食品安全體系建設滯后而產生的隱患。

      “奶荒”背后呈現我國食品安全體系建設滯后

      黨國英介紹,我國全年的牛奶生產量平攤到每個人身上是28公斤,而乳業大國荷蘭則是740公斤,我國與之相去甚遠。黨國英認為,我國近期發生的“奶荒”背后,存在著食品安全體系建設滯后的隱患。黨國英建議,推動農村養殖體系改革,建立合作社組織,“這是奶農自發自愿組成的自我管理組織,它能夠實現多數誠信經營奶農對少數不合格奶農的監督”。黨國英說,他在國外考察時發現,一家奶農飼養了150頭奶牛,整個農場只有農場主和太太兩個勞動力操持。而在中國,一般家庭牧場飼養的奶牛不超過10頭。

      我國食品標準化體系建設滯后體現四方面

      食品安全標準直接與企業的產品質量和人民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緊密相連,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基礎。目前我國食品相關標準還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四級,林業(LY)、農業(NY)、商檢(SN)、商業(SB)、供銷(CH)、輕工(QB)等,標準政出多門、互相矛盾、交叉重復、指標不統一。新頒布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共九條明確了統一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原則。要求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現行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等予以整合,統一公布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但是,統一標準任務繁重,過程艱巨,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完成的,我國的食品安全標準不“標準”,一直是國內相關法律的技術性軟肋,也是諸多問題的根源。

      一、不按照標準組織生產。由于食品生產監管制度實施的每一個環節、食品企業的每一種產品的生產、檢測等,都與食品標準息息相關,因此,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滯后以及標準體系中的存在問題,很大程度上影響到食品生產監管制度的實施成效。與此同時,在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市場機制下,企業往往只關注食品安全標準所帶來的成本-收益變化,卻忽視對公眾健康的影響,因此,不按照標準組織生產的現象相當普遍。上述兩種情況,往往導致標準制度及生產監管制度的管制成效低下。



      二、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未與國際標準接軌。我國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未與國際標準接軌,仍然存在著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的不同種類,也有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之分,標準體系內部存在標準不統一、標準覆蓋面不全及標準指標低等問題。特別是與國際現行標準之間存在不小的差距。一方面,我國的食品標準未與國際接軌,與國際標準存在著很大差距致使監管常常處于被動。國外一般是按產品定標準,標準與產品一一對應,中國則是按類別劃分。如各種蔬菜只有一個標準——類。因此同樣一個農藥殘留物,國外有2000多項標準,中國只有100多項。國家標準只有40%等同或等效采用國際標準,行業國際標準的采標率更是只有14.63%,[1]覆蓋面遠遠不夠。

      三、食品安全標準少、標準舊。如目前我國農藥限量標準僅制定了137種,而日本新的肯定列表制度僅“暫定限量標準”規定的農藥就有734種。如我國食品檢測標準國家標準少,地方標準更少,而且老標準不及時修訂,新標準未及時制訂,有的標準竟然超過10年、20年都不修訂或早已過時,許多領域甚至根本沒有標準。比如食品是否含有“蘇丹紅”,歐盟標準早就有了明確規定,我國的標準卻只能“先出事后發布”,標準的預警功能嚴重缺失。正如“三鹿嬰幼兒奶粉事件”發生后,中國才倉促制定“三聚氰胺”的檢測標準。

      四、食品安全標準亂。由于一直延續計劃經濟時期各部委制定標準的做法,使標準分散于多個部門,缺乏有效的協調機制,食品衛生和安全標準普遍存在著交叉、重復和空白的問題。如衛生部的《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明確黃花菜不屬于“干菜”,不能有二氧化硫殘留。而質檢和農業部門的標準中則規定,“干菜”包括黃花菜,且明確規定二氧化硫的殘留限量是0.1g/kg.如此混亂的標準,既讓守法的企業茫然無措,又讓一些不法企業乘機鉆了食品標準缺陷的空子,也給政府監管工作帶來極大的困難。各地域、各層級的標準常形成沖突,往往使食品監管部門、檢驗機構和企業在執行標準時無所適從。

      完善我國食品安全法律體系的建議

      加強食品安全法律建設和法制管理。積極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國外食品安全法律標準的研究、消化,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建立我國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行政規章、規范性文件等多層式法律體系,探索和發展既和國際接軌,又符合國情的理論、方法和體系

      相關法律知識:

      一加強食品安全法律建設和法制管理。積極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國外食品安全法律標準的研究、消化,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建立我國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行政規章、規范性文件等多層式法律體系,探索和發展既和國際接軌,又符合國情的理論、方法和體系

      二建立新的食品安全政策支持體系、宏觀調控體系和管理體制。我們可借鑒世界上一些國家的做法,針對我國國情來建立農業管理部門與食品工業管理部門合一,對農業和食品工業實行一體化管理的機構。

      三加快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起我國食品安全信用體系的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使我國食品安全邁上一個新臺階。在制度規范上,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監管體制、征信制度、評價制度、披露制度、服務制度、獎懲制度等,使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主要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推進體制改革加強監督隊伍建設

      為了保證衛生監督的公正,加大食品衛生監督的力度,改革衛生監督體制,集中原來分散的衛生監督職能,撤銷市、縣級衛生防疫站、公共衛生監督所、勞動衛生監察所,組建新的衛生監督所,承擔面向社會的綜合衛生監督執法任務。

      五做好發展規劃推動食品行業穩步發展

      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制保障體系、食品安全預警和控制體系、食品安全監管和衛生監督體系三大目標以及具體指標,同時從經費、人員、組織、管理等方面落實目標實現的保障措施,為食品衛生監督工作明確工作的重點和努力的方向。

      六規范食品市場、經濟秩序進一步深化

      將整頓和規范食品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和食品藥品放心工程實施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嚴格執法,對違反《食品衛生法》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坑害消費者的不法生產經營者堅決查處,有力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來源:中國食品機械設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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