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食品接觸材料是指食品器皿以及用于加工和制備食品的輔助材料、設備、工具等一切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包括塑料、金屬、橡膠、著色劑、玻璃等,涉及的產品有食品包裝、餐廚具、食品加工機械等。但是食品接觸材料可能會在產品使用過程中釋放出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這些成分會發生遷移而被人體吸收,因而可能給人類健康帶來一定的風險。
近日,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食品接觸材料組批準了四種新的食品接觸材料,其中包括兩種氧氣吸收劑、一種添加劑以及一種塑化劑。具體的物質如下:鐵(0)改性膨潤土和鐵(0)改性高嶺土,用于吸收食品接觸環境中的氧氣;2,2,4,4-四甲基-1,3-環定二醇(CASNo3010-96-6),在聚酯生產過程中用做單體;聚甘油(CASNo25618-55-7),用于塑化劑,要求脂肪族芳香聚酯共聚物中聚甘油不超過6.5%(W/W)。
專家稱,食品接觸材料法規中一般都有材料生產中允許使用的單體及添加劑清單,某些風險物質更涉及用量和最大遷移量的要求,生產者可按照此要求選擇合適的原料及配比進行生產。隨著食品安全標準的加嚴,歐美、日韓等包括我國在內都逐步加強了食品接觸材料的使用監管。在此,檢驗檢疫機構提醒相關企業,要熟悉各國允許使用的接觸材料清單及用量,針對不同的部件和材料,確定相應出口國家的具體要求;按照良好的生產規范進行生產,控制生產過程和環境,除了篩選原材料外,還要防止產品在生產中被污染;為了符合各國的符合性聲明,要針對不同國家及時出具相應的成品測試報告,減少受到通報召回的幾率。
來源:中國國門時報 作者:夏 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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