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治白酒年份造假須標準先行維護消費知情權


    時間:2013-08-02





      “塑化劑事件”、“勾兌門”、“酒精門”“散酒門”……白酒行業近年來問題頻發。而近期媒體一則“部分名牌"陳釀"年份造假”的消息,更是引發了網友對白酒行業亂象的強烈關注。

      博友認為,白酒年份造假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不利于行業良性發展,而要擠出年份假酒里的“水分”,讓百姓喝上放心酒,就必須一方面加快制定行業標準,另一方面加強對企業的監管。

      企業逐利促“陳釀”造假

      “有些酒廠才開張五六年,卻公然叫賣十年二十年的年份酒”。針對媒體報道的這一現象,大多數博友認為,企業逐利是白酒年份造假的最主要原因,而相關標準的缺失及監管不力也縱容了企業大量勾兌、混淆年份概念。

      博友“上帝-偶賣糕的”表示,“一瓶價格幾百元甚至更低的普通白酒,一旦打上"年份酒"的標簽,少則上千元,多至數萬元。在企業追求最大化利益面前,推出各種不可思議的"年份酒"也就不足為怪了。”

      我國目前只有葡萄酒和黃酒有國家標準。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秘書長董金獅認為,目前無論是濃香型、醬香型還是清香型白酒,都沒有年份的規定,標注非常隨意。

      博友“滁州西澗高端白酒”表示,一般消費者又難有辨別真假能力,只能通過一分錢一分貨這樣的消費觀念來辨別年份酒的好壞,這無疑給白酒企業以次充好的機會。

      應維護消費知情權

      針對沒有標準的尷尬,博友“張仟也有重名啊”表示,號稱50年的陳年白酒,里面真正50年的基酒放了一勺還是一滴,或者根本沒有加,誰也說不清楚。

      而大多數博友關心的則是,沒有標準,消費者知情權誰來維護?

      博友“高級釀酒師楊思佳”認為,白酒起碼應當標明生產成分和方法,說明原漿還是使用酒精,用何種方法勾兌,否則就屬于欺詐消費者。

      博友“張磊1”說,傳統釀造白酒與使用酒精勾兌酒應該在白酒包裝上告知消費者,不能憑著廣告“忽悠”消費者。

      整治行業亂象須有法可依

      但更多的博友對上述建議持悲觀看法,要治理白酒年份造假等行業亂象和潛規則,僅靠企業加強自律是不夠的,加強行業標準的制定和監管勢在必行。

      治理白酒亂象,行業標準制定須放在首位“面對當前年份酒造假事件,年份酒準入標準需要被提上議案,通過年份酒準入,來規范年份酒生產和管理。面對白酒勾兌事件層出不窮,要對中國白酒與配制酒進行科學劃分,便于消費者認知。”博友“南海市場監管”表示。

      其次,形成統一的檢測規范是必要前提。博友認為,職能部門要將白酒生產的年份標記納入質量管理體系,制定“年份酒”的詳細認定標準,對“年份酒”造假予以嚴格處罰。

      再次,有標準更要嚴監管。博友“瘋狂喵呢”表示,對于年份酒造假,勾兌酒以次充好,有關部門要加大督查、打擊力度,讓欺騙者消失于無形。消費者要多學有關知識,理性消費,不要不自覺地就成了“被宰的羔羊”。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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