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臨近,粽子應景地擺上了各大超市的柜臺,然而記者走訪市場發現,頤生酒業的一款 “茵陳酒”也出現在了“端午特色食品”的柜臺上。而茵陳酒實為一種中藥酒,其配料茵陳、紅花等中藥被禁止添加于普通食品中,飲用存在風險。
趕“端午熱” 藥酒變身食品
在沃爾瑪和物美等大型超市,頤生牌茵陳酒在黃酒柜臺占有一席之地,包裝上“端午節喝茵陳酒”、“老北京習俗”、“健康酒”等字樣吸引了不少消費者的注意。一位消費者拿著一瓶頤生茵陳酒對記者說:“頭一回知道這酒,沒聽說過端午喝茵陳酒啊,倒是聽說過喝雄黃酒。”一位阿姨將茵陳酒放入購物車:“過節了,應個景。”但她也同時表示以前沒有聽說過端午喝茵陳酒的傳統,“看這兒寫著‘頤養身心、有益健康’,買一瓶嘗嘗。”
記者看到,頤生茵陳酒的配料表包含茵陳、紅花兩味中藥。在頤生茵陳酒的包裝上,也確實有“凝練草本精粹”、“經常飲用頤養心身,有益健康”的宣傳語,更是引用《本草綱目》中對茵陳及紅花的“除風濕寒熱邪氣、耐老”、“活血、潤燥、通經”等中藥作用的描述作宣傳。銷售人員對記者表示:“頤生茵陳酒是養生酒,端午新到的,賣得不錯。”
那么銷售人員所說的“養生酒”是否為保健酒呢?在頤生茵陳酒的包裝上,并沒有保健食品的“藍帽子”標識,在宣傳中,茵陳酒也將其宣傳為“不同于傳統白酒與保健酒的真正健康酒”, 而包裝上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則為其悄然“正身”——頤生茵陳酒只是屬食品類的普通白酒。
普通食品添加中藥涉違法
而普通白酒添加中藥是違法的。
我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而茵陳和紅花兩味中藥均不在法規中提及的“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中,屬于違法添加。
“除了‘藥食同源’的物質外,其他中藥材是不允許添加到普通食品中的。”中國保健協會副秘書長王中告訴記者,“《健康相關產品管理法規匯編》認定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有87種,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藥有114種,這兩類中藥的安全性較高。”王中解釋稱,“紅花是國家規定可用于保健食品的中藥,而茵陳則只能用作藥物使用。”
中國保健協會保健品應用推廣工作委員會會長尹志超表示,茵陳酒應為藥酒,紅花酒應為保健酒或藥酒,生產出售這兩種中藥產品需報批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獲批藥字號或保健品標識。而記者從國家食藥監的官網查詢到,目前只有北京同仁堂藥酒廠和天津達仁堂京萬紅藥業生產的茵陳酒為正規藥字號產品。
禁添中藥為安全 日常攝入茵陳、紅花存隱患
對于茵陳和紅花兩味中藥的性質與作用,中國中醫藥科學院中藥研究所王祝舉研究員表示,茵陳是一味清濕熱的藥,有清熱利濕、退黃的作用,但不適用于虛熱、虛黃者;而紅花是一味活血的藥,可化瘀止痛。女性經期、妊娠期都需慎用。“中藥有其藥理作用,不能作為普通食品攝入,如若用不對癥,會有一些副作用和安全隱患。”王祝舉說。
中國保健協會保健品應用推廣工作委員會會長尹志超表示,商家疏于標識造成的信息不對稱,是普通食品非法添加中藥的危害之一:“藥品保健品要求標明功能主治、保健功能、適宜人群;服用方法和服用量;功效成分的名稱及含量。而對于這些,食品則沒有硬性規定。”在頤生茵陳酒的包裝上,記者確實沒有看到食用量、適宜人群及不適宜人群的標注。“如果沒有標識清楚,如孕婦等不適宜人群飲用,就會造成危害。”
頤生酒業:我們有批復 “茵陳大曲”違法添加曾被查處
記者連線茵陳酒的生產商南通頤生酒業,該公司張姓負責人對記者確認頤生牌茵陳酒確屬于普通白酒,而對于普通白酒添加中藥的狀況,他表示:“頤生因為有一百多年的歷史,屬于老字號,添加中藥是國家衛生部有特批的。”隨后記者收到了頤生酒業發來的老字號證書、生產許可證和一份關于“茵陳大曲”的衛生部文件。文件稱“根據《食品安全法》和《禁止食品加藥衛生管理辦法》允許‘茵陳大曲’繼續生產經營。”而茵陳大曲與茵陳酒并非同一個產品。上述企業負責人對記者表示,沒有單獨對于茵陳酒的特批文件,茵陳大曲與茵陳酒執行的是同一個標準,是一樣的。
對于“特批”,幾位專家持觀望態度,“普通食品不允許添加中藥是基于安全性的考慮,為什么能夠因其‘歷史悠久’就特批呢?”然而就算經過“特批”,企業為何不對其產品不適宜人群做標識呢?對此企業方表示“我們是完全根據國標、白酒包裝標識對產品進行標注的。”
產品含中藥、不符合法規需要“特批”,而在標簽標注上卻回歸“普通”,“嚴格根據普通白酒規定標注”,不禁令人苦笑。
資料顯示,今年四月,在蘇州市滄浪工商局的一次白酒、葡萄酒市場的專項整治中,工商部門就因無藥監部門的審核標識,查處了一批頤生牌茵陳大曲。據新華網報道,該酒內違法添加了茵陳、紅花兩種藥材,而蘇州市中醫院藥劑科主任吳鑒功對此表示,紅花的主要功用為活血,而茵陳的主要功用則為保肝清熱,這兩種藥材的作用是相反的,不可以放在一起用。如果患有高血壓的人服用了紅花,則可能導致血壓升高、血管破裂,而怕冷的人服用了茵陳,則會使本身寒涼加重。當地工商部門將這批藥酒封存下架,并對此立案調查。
而對此,頤生酒業表示“這是一場誤會,當地工商局并沒有對其進行下架和處罰。”
打宣傳擦邊球涉虛假 或“自封民俗”
在頤生茵陳酒的包裝上,“健康酒”、“長期飲用頤養身心、有益健康”等宣傳語比比皆是,更是引用《本草綱目》中對茵陳及紅花的“除風濕寒熱邪氣,耐老”、“活血、潤燥、通經”等中藥作用的描述作宣傳。“普通食品是不能宣傳保健功能的,更不能宣傳治療作用。”中國保健協會副秘書長王中表示,有些企業模棱兩可地明示或暗示食用其產品對“身體好”、“健康”、“養生”,或者引用如引用本草綱目等醫學古籍的一段話證明有保健作用的話,間接宣傳產品,引導消費。這都是打擦邊球的做法。
而據記者查詢,在國標上,也并沒有頤生酒業宣傳的“健康酒”一說。美國普度大學生物與食品工程專業博士、《吃的真相》作者云無心表示,站在現代醫學的角度,“健康酒”根本不存在——酒精作為一種溶劑,的確可以把植物等物質中一些成分浸出到酒中。但是這些所謂的“滋補品”本身的功效就只是傳說,并沒有什么科學證據的支持。再用酒來泡也不會產生什么新的“保健成分”。但是酒精的危害卻是明確的。
而對于商家所說的“端午喝茵陳酒”、“北京習俗”,王祝舉稱,茵陳酒作為一種藥酒,在我國歷史上很早就有記載,既然是藥,就不會有“適于端午節飲用”一說。“飲藥酒與節氣沒太大的關系。‘端午飲茵陳酒’沒有醫學依據。”
實際上,茵陳酒與端午節的民俗關系也無處尋得——北京市文聯副主席、著名民俗專家趙書對記者表示:民俗是人們的集體約定,具有不怕重復、發自內心、集體行為這三個特點。民俗是由于自然原因、歷史原因和社會原因而形成的穩定的生活文化世象,經過歷史考驗才能得到傳承。“我不知道也沒有查到茵陳酒與端午節有關的民俗資料,‘自封民俗’實不可取。”趙書說。
來源:北京晨報 邵瑞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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