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食品的名單越來越長。
新近添加的名字是濰坊用“神農丹”生產出來的毒姜。幾乎與此同時,中國公安部宣布,警方破獲了一個用老鼠肉、狐貍肉和水貂肉制售假羊肉的犯罪團伙。這一團伙被指控在3年期間銷售了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的假羊肉。此刻,受禽流感影響,雞鴨等禽類食品仍處在銷售寒冬中。
食品安全問題已到了必須下決心處理的時候了。好消息是在食品安全犯罪方面,司法部門開始有了實質性行動。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統一了新型疑難案件的法律適用意見,為依法懲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編織了嚴密的刑事法網,有利于進一步加大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擊力度,在全社會形成預防和懲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氛圍。
后期制裁固然重要,但是,前期監管更為關鍵。在進入市場之前,將問題食品消滅于萌芽之中,既可以保證人民群眾的健康和生命,也為后期工作節省了大量的行政成本。但目前,監管制度的乏力讓食品在生產、流通、消費各個環節漏洞頻出,問題食品層出不窮。背后原因主要是兩點:
一個原因是,長期以來,分段監管的模式導致的職能部門之間互相扯皮和推卸責任,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管生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抓流通、食品藥品管理部門負責消費,部門之間缺乏密切的配合,讓食品安全監管總是慢一步。
如今,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已拉開大幕,國務院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等,有望結束“九龍治水”的多頭管理格局。
另一個原因即是,問責力度的疲軟,縱容了相關職能部門懶政思維。回首過去多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除了三鹿奶粉事件等少數案例,大多數食品安全事故,幾乎沒有官員受到嚴肅處理。即使偶有處罰,往往之后便又悄悄復出。
以此次毒姜為例,濰坊毒姜只“特供”國內,而無法出口,因為出口時可以被檢驗出來。由此可見,食品安全監管,不是不能,而是不為。如此監管瀆職、監管失察,不依法處理,如何激發監管部門的責任心和使命感?
只有以嚴厲的問責制度倒逼官員們有所作為,徹底轉變其監管疲軟、懶惰怠政的思維,真正發揮出監管的職能與作用,群眾期待的食品安全才能真正落到實處。
來源:瞭望新聞周刊 李紹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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