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深圳檢驗檢疫局獲悉,《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將于今年5月1日起實施,乳品新規明確了進口乳品(包括嬰幼兒配方奶粉)的準入要求,大大增加不合格進口乳品的品種再次進口的成本。
新規將對進口乳品有嚴格的準入要求。國家質檢總局對向中國出口乳品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和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評估,符合相關要求的乳品才可向中國出口,且在報檢時須提供經雙方確認的《衛生證書》。同時,向中國出口乳品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須通過國家質檢總局的注冊,才能獲得“準入”資格,否則其生產的乳品不能輸華。
乳品進口前須經進口商確認檢測合格。新規要求,5月1日啟運的乳品在首次進口報檢時,進口商應提供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所有列明項目的檢測報告,非首次進口的乳品則應提供規定項目的檢測報告。簡而言之,乳品進口前,進口商必須對其按要求進行檢測,且保證其符合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否則不能進口。
安全衛生不合格的乳品再次進口時將采取加嚴措施。安全衛生項目不合格的進口乳品應嚴格實施銷毀或退運,而同廠家、同配方的乳品再次進口時,進口商應連續5批提供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所有列明項目的檢測報告。這意味著進口乳品一旦檢出安全衛生不合格,之后該品種再次進口時成本將大大增加,進口商應為其產品不合格情況“買單”。
據統計,深圳口岸2013年第一季度共進口乳品217批次,重量7950噸,分別比2012年同期增加了57.2%、48.0%,呈現快速增長態勢。深圳檢驗檢疫局表示,新規實施后,將根據轄區進口乳品的種類、批次、過往檢驗記錄等,科學開展風險評估,落實質檢總局檢驗監管要求,并重點加強對高度敏感的進口嬰幼兒配方食品的檢驗監管,確保進口乳品質量安全。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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