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文匯報報道,為打擊水貨客將奶粉大批運出香港本地市場,特區政府建議修改進出口條例,限制奶粉出境,消息指,特區政府今日會召開特別行政會議,一旦通過修例,特區政府會即日刊憲,并于下星期將建議提交立法會,預計新例最快下月生效。
海關工會指,條例所限,海關人員未必能行使酌情權沒收貨物了事,違法人士將會被檢控。
特區政府在本月初建議修訂進出口條例,限制16歲或以上的人士,每日最多帶兩罐共1.8公斤嬰兒奶粉出境。經過數星期的公眾咨詢,收到14個團體及35人回應。據了解,政府認為社會對限帶奶粉出境有普遍共識,決定今日召開特別行政會議討論修例,并即日刊憲,預計在下月實施,之后再提交立法會審議。條例訂明違法最高可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
海關工會表示,違例帶奶粉與攜帶未完稅香煙不同,不是罰款或者沒收貨品就可了事,至于多帶了奶粉判罰有多重,就由法庭決定。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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