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洋奶粉大舉進入中國市場,與此同時,問題洋奶粉也出現增多跡象。為了保障國內乳制品質量安全,我國將對進口乳制品實施更嚴格的規范管理。記者日前從國家質檢總局獲悉,新版《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將于今年5月1日實施。該新規明確規定,向中國出口的生乳奶畜養殖不得使用中國及進口國家或者地區禁用的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以及其他對動物和人體具有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物質。同時規定,進口乳品存在安全問題,已經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進口乳品進口商應當主動召回并向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報告。
業內專家認為,新規將有望遏制更多問題洋奶粉進入中國,從而減少食品安全事件發生。
縱深
重典讓洋奶粉更安全
新規實施后,洋奶粉進口門檻將大幅提升,有消費者擔心,此舉將導致國內洋奶粉售價再攀升。對此,有專家表示,無需擔心。“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奶粉標準,只要符合國家規定,就能順利進入中國。”
據了解,近年來,受市場需求驅動,我國乳制品進口量大幅攀升。與此同時,問題洋奶粉的發現率也呈現逐步上升態勢。據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去年10月發布數據顯示,2012年前8個月中國進口各類乳制品達到84.4萬噸,同比增長28.4%,這一數字直逼2011年全年98萬噸的總量;進口交易額達29.7億美元,同比增長26.2%。
有業內人士指出,上述的進口數量還只是正規渠道的統計,實際上,很多“水貨”也通過不同途徑進入國內,比如當前國內許多消費者通過海外代購、出境采購、郵寄等方式帶入國內的洋奶粉,其數量也不容小覷。
“無論從官方正規渠道進入國內,還是代購等形式進入國內的乳制品,問題產品的發現率都呈現上升態勢。”國內一位乳制品資深人士指出。記者從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信息上看到,去年1-9月,國家各地檢驗檢疫部門檢出的問題入境洋奶粉總量約140噸,其中一半為嬰幼兒奶粉。其中常溫奶存在的問題大多是“超過保質期”,而嬰幼兒奶粉、成人奶粉、乳清粉存在的問題則是包括有亞硝酸鹽超標,或蛋白質、維生素等指標不符合我國標準等,其中在嬰兒奶粉中,不乏知名品牌產品。
在入境時被檢出有質量問題的多個品牌洋奶粉,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水貨”。國內一家某洋品牌奶粉代理商張明化名告訴記者,這些問題產品大多是各地小型商貿公司在國外自行采購、進口到國內的產品,“在國際品牌奶粉中,有很多產品并非針對中國市場而生產的,因此其奶粉中所含各類營養素指標不符合中國標準,不一定適合中國消費者。”
“新規增加了很多生物指標,對風險評估也加大檢測、預警要求,對國內消費市場利好,因為洋奶粉也存在問題,消費者不應盲目相信。”王丁棉認為,我國在對進口生乳、奶牛的生物指標提高,對于保護國內生態環境、養殖環境也有好處。
亮點一
乳品進入中國須經風險評估
記者從國家質檢總局看到,新版《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增加了很多嚴控乳品安全的規定。其中包括提高乳制品準入門檻。
新規要求,只有經過風險評估并符合要求的產品才被允許進入中國。據介紹,首次向中國出口乳品的國家或者地區,其政府主管部門應當向國家質檢總局提供獸醫衛生和公共衛生的法律法規體系、組織機構、獸醫服務體系、安全衛生控制體系、殘留監控體系、動物疫病的檢測監控體系及擬對中國出口的產品種類等資料。
新規還要求對出口商或代理商實施備案制。據新規定稱,向中國境內出口乳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應當向國家質檢總局備案。申請備案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應當按照備案要求提供備案信息,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備案名單應當在國家質檢總局網站公布。
亮點二
建立黑名單制度
若進口乳制品被發現不合格,涉及安全、健康、環境保護項目不合格的,檢驗檢疫機構責令當事人銷毀,或者出具退貨處理通知單,“進口商應當在3個月內完成銷毀,并將銷毀情況向檢驗檢疫機構報告。”
記者發現,新規還擬對進口乳品商建立黑名單制度。據新規稱,檢驗檢疫機構應當建立進口乳品進口商信譽記錄。檢驗檢疫機構發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進口乳品時,可以將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進口乳品進口商、報檢人、代理人列入不良記錄名單;對有違法行為并受到處罰的,可以將其列入違法企業名單并對外公布。
對于問題乳品,新規規定進口商必須主動實施召回。據新規要求,進口乳品存在安全問題,已經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進口乳品進口商應當主動召回并向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報告。
亮點三
違法生產或吊銷許可證
新規規定,進口乳品經檢驗檢疫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擅自銷售、使用的,由檢驗檢疫機構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八十九條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乳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乳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未建立乳品進口、銷售記錄制度,進口、銷售記錄制度不全面、不真實,進口、銷售記錄保存期限不足2年,記錄發生涂改、損毀、滅失或者偽造、變造進口、銷售記錄等行為,都將受到處罰。
來源:糖酒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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