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食藥局:問題保健品流向可追溯


    時間:2013-01-10





    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獲悉:《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索證索票和臺賬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3月1日起實施。《規定》明確,保健品臺賬等文件應當保存至產品保質期結束后1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生產經營企業應逐步實現信息化管理,建立電子檔案。 

      保健食品即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當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普遍存在索取證票不全、臺賬管理缺失等問題,致使問題產品無法追溯,給消費者食用安全帶來隱患。《規定》將有利于監管部門有效追溯保健食品產品流向。

      對于未按要求執行索證索票和臺賬管理規定的企業,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監督其落實整改;對于情節嚴重,構成違法的企業,應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規定》將購銷價格納入到臺賬管理范圍,對于保健食品產品出廠價格明顯低于主要原料成本價格等可能存在制售假冒偽劣、原輔料以次充好等現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依法加強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監督檢查中知悉的被檢查企業的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應當保密。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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