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福記”曾頗受大眾歡迎,不少消費者認為其產品豐富、口味好。然而“徐福記”不爭氣,正值元旦春節將近,即將進入糖果消費旺季之時,又鬧出了事。國內知名的徐福記陷入了違規添加抗氧化劑的指控。據悉,深圳市福田區法院近日審結了此案,認定徐福記芒果酥、芝麻香酥沙琪瑪含有國家規定不得在糕點或糖果類食品中添加的抗氧化劑,該行為已經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必須作出賠償。
據了解,今年8月28日,廣東一消費者在深圳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購買了三款徐福記食品,其中一款是芒果酥,另一款是芝麻香酥沙琪瑪,凈含量為35克,還有一款落花生酥心糖。該消費者稱,其在購買食品后才發現,徐福記的上述食品存在違規添加食品添加劑問題在徐福記的上述食品產品標簽中,標注含有食品添加劑TBHQ、BHT。
徐福記方面表示,涉及的產品完全合法生產,堅稱公司的產品質量安全。
但是,上述消費者認為“徐福記稱涉案產品中的TBHQ、BHT為原料帶入并沒有強有力的依據。按照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直接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應在食品添加劑項中標注,非直接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不在食品添加劑項中標注,徐福記上述食品包裝中有標注TBHQ和BHT,則說明其是直接使用這兩種食品添加劑。”該消費者還表示,即使如徐福記公司抗辯的TBHQ和BHT并非人為添加,標簽內容與食品不相符,也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
“就算徐福記此次涉案的三款產品的TBHQ和BHT是由原料帶入,而非公司主動添加,也不代表徐福記公司對此就完全沒有責任,企業難道不監督和檢驗嗎?這類事件的性質,不正與此前牛奶中發現三聚氰胺、最近白酒中發現含有塑化劑同出一轍嗎?似乎這種推卸責任已經成為企業的常態了。即使企業聲辯稱沒有違規添加,也不代表生產出來的產品就沒有問題,企業的責任在于保證產品貫穿始末,到消費者手上沒有問題的產品才是好產品,而不僅僅在于生產的某一個環節沒有問題,并且消費者的使用態度才是關鍵,”食品業內分析家張寧表示。據報道,徐福記公司相關負責人曾表示,由于花生糖中使用的花生原料是花生醬,而花生在熟制過程中(此處指將花生磨成醬)必須要添加TB-HQ,不然很容易被氧化沒辦法保存;另外,糖果及糕點中多數使用棕櫚油,為防止棕櫚油氧化也一定會添加TBHQ,這些都是原料供應商難以避免的,添加也是合乎國家法規的。
對于這一說法,食品業內分析家張寧在接受采訪時分辨,在制作糖果和糕點時,并不是必須使用含有TBHQ和BHT的花生醬和棕櫚油的。例如,可以使用花生碎等來替代使用抗氧化劑,利用其他所有食用油來替代糖果或糕點中使用的棕櫚油。企業只不過是為了減少成本才使用棕櫚油,并不是它多好,其實,棕櫚油價格并不高,而且個人認為棕櫚油是所有食用油中品質最差的,因為它的飽和脂肪酸含量是最高的,比豬還高,對身體沒好處。
筆者在超市發現,徐福記包香橙酥等多個品種。其中沙琪瑪產品配料表中標明含有特丁基對苯二酚(就是TBHQ)。
來源:慧聰焦點透視 作者:海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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