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際組織近日公布的《2012年茶葉農藥調查報告》稱,我國九大品牌茶企18份樣品中檢測出的超標農殘,令茶葉農藥殘留問題成為熱點。近日中國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回應,我國茶葉質量總體上是安全、有保障的。
我國完全遵循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農藥殘留風險評估原則,并依據我國農藥登記使用和居民膳食消費情況制定農藥殘留標準。制定過程兼顧農產品國際貿易、國際標準等因素,并嚴格按照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向WTO通報、國家農藥殘留標準審評委員會審議的程序進行。
對于“我國食用農產品中農藥殘留限量標準是否比國際標準寬松”的問題,相關負責人表示,各國居民膳食結構、消費量、氣候帶以及病蟲害發生規律不同,農藥殘留限量標準之間存在差異,很難比較高低。“國際食品法典標準3000多項標準中,涉及茶葉農藥殘留標準15項;作為茶葉的主要生產國和貿易國,我國的標準有27項,與前者對照,有6項交叉,其中2項一致,2項國內的標準更嚴,另有2項稍微寬松一些。”
目前,各國對禁止或限制使用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并未統一制定檢出限量或“不得檢出”政策,歐盟也是在保證安全的基礎上,根據本國貿易需要靈活制定殘留限量標準。
中國工程院院士、茶學專家陳宗懋表示,從我國茶葉產業發展和出口貿易需要考慮,我國標準應盡量保持與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協調一致,以免自設貿易障礙;從農業生產實際考慮,由于過去長期、大量使用禁用農藥,在產地環境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殘留,加之這幾種農藥僅禁止在茶樹上使用,其他農作物仍然可以使用,使用過程中存在因氣流等因素造成漂移,也導致茶葉中存在一定殘留的可能,因此目前制定的標準是既能保證安全,又符合我國農業生產實際。
農業部將加快在茶樹上推廣使用低毒、高效、低風險農藥,大力推進標準化生產,提高安全用藥水平,從源頭上提高茶葉的質量安全水平。
來源:《北京商報》作者:姜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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