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期食品”標注一下有多難


    時間:2012-02-24





    近日,國家工商總局出臺的關于臨近保質期食品的銷售要求,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方便消費者及時判斷食品是否已經快過期,以便購買后及時食用,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引起各地消費者和各大超市的廣泛關注。對此,本報于2月14日頭版頭條報道《賣場銷售“臨界”食品未有標識工商稱應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一文后,多位消費者致電本報咨詢:“臨期食品”如何界定?為何我省各大超市沒有設立臨期食品專柜?為此,記者進行了深入調查。

    “臨期食品”被搭賣依舊存在

    “臨期食品”被搭賣,此前一向是行業“潛規則”。日前,記者來到了省城美特好千峰南路店的奶制品專柜,發現保質期短、流通快的奶制品依舊在搭售。對于保質期較短的牛奶,商家正以促銷的方式進行捆綁銷售,令人迷惑的是,被捆在箱子外面的兩袋牛奶始終找不到生產日期,仔細翻查后才發現,商家把印有生產日期的一面綁在了箱子內側。

    對此,超市促銷人員表示,“肯定是快到期了,要不也不會促銷打折,你回去可以先喝外面這兩袋。”

    “沒聽說有這樣的規定。”在長風街沃爾瑪超市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店里的食品都是新上的貨,并不存在臨期食品。在此購物的張先生對此表示,“我從沒看到哪家超市有臨期食品柜臺或提醒,不過有的食品捆綁在一起搭售倒是常有的事。”

    之后,記者又連續走訪了省城多家超市,都沒有看到“臨期食品”專柜和相關提示,有的而是與新生產的食品混放在一起,有的仍舊與最新出廠的產品捆綁在一起銷售。

    “臨期食品”的時間界定

    “臨期食品”是指快過保質期的食品,不同種類的食品對臨界的定義不同,據記者了解,對“臨界食品”的定義國家并沒有明確規定,不同商家的理解也不一樣。有的表示按照行業慣例,接近保質期三分之一的商品就算是臨界食品了。另外一種說法則是,保質期半年以上的商品到期前15天內需要公示;保質期兩年以上的,最后30天是“臨界期”;而保質期僅為一個月的,還剩3天的時候就算是臨界食品。

    對此,美特好千峰南路店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情況下,超市一般會按照行業慣例界定食品是否屬于“臨期食品”,比如包裝類零食,只要接近保質期的三分之一就算是“臨期食品”了,但也有一些保質期在半年以上的商品,是在保質期到期前15天內才算臨期。

    超市緣何不愿意設立專柜?

    對于設立臨期食品專柜的規定,多位超市的負責人表示,此前并沒有聽說有這樣的規定。但從目前媒體報道的信息看,這項規定還沒有具體標準和內容,相關部門對超市設立“臨期食品”專柜也沒有強制性,超市一方面執行有難度,另一方面也不愿做改變。

    采訪中,一些超市的負責人也表示,盡管還沒有接到設置臨界食品銷售區的通知,但其實超市本來就有一套嚴格的管理制度。首先,在進貨環節上,食品入場時的保質期已經超過三分之一,超市就會拒絕其入場。另外,由于超市與供貨商有退換貨協議,即將到期的食品會退回廠家處理。



    那么,我省的大型超市緣何不愿意像別的城市超市那樣設立“臨期食品專柜”?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超市負責人對記者表示,超市本身空間狹窄,另設一個專區,占地不說,一些供應商也不愿意進,覺得降低了身價,給消費者一種所生產的商品不好銷售的印象。同時,對于規定所說的“醒目提示”,用什么字體、多大字號、什么顏色,在食品包裝的什么位置并不明確,可以有各種理解和詮釋,想象空間較大。還有,有包裝的食品可以在包裝上標明“醒目提示”,對那些散裝的食品,商家應如何做、消費者如何分別也沒有統一的標準,很容易鉆空子。賣場里同一種商品因生產日期不同要設置兩個價格的話,操作起來也是一件比較麻煩的事。同一商品在一家超市內只有一個條碼,超市內一定會有同一產品的“臨期食品”,由于部分“臨期食品”售價一定會相對較低,但同一條碼無法顯示兩種價格,超市方面很難解決,只能抹去原有商品條碼,在“臨期食品”包裝外貼新條碼。另一方面,超市食品上千種,包括生鮮、包裝、速凍等品類,要集中陳列一個專柜,較為困難。他表示,超市正進行“臨期食品”專柜設立的準備,一旦國家有細則規定即刻遵照執行。

    “臨期食品”透明售,利己又利人

    一些商家經常把快過期的食品和新生產的食品放在一個貨架上銷售,消費者一不留神就會以為選購的食品是同一批次。在采訪中,市民高小姐表示,選購食品時一般都會查看商品生產日期,對于捆綁銷售的商品更會關注,即使有時大包裝的捆綁銷售商品價格優惠,但還是會根據自身的實際需求來購買。

    “如果能打點折的話,我會買的。”市民王女士認為,即將到保質期說明還沒過保質期,質量應該沒有問題,但在價格一樣的情況下,要是有生產日期新鮮的商品,肯定不會選即將到保質期的。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許多市民與王女士持相同觀點。

    沃爾瑪超市銷售速凍食品專柜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店內銷售的“臨期食品”進行打折銷售,因價格便宜也會旺銷。主要是超市的臨期食品比較少,如果有的話,幾乎都可以被消費者所消化。她舉例說,前一陣超市一款快過期的“思念”速凍食品,打了八折,一天之內很快就賣完了。

    對此,省消費者協會的劉姓工作員認為,“把即將過期的食品陳列專柜或作出提醒,是為了避免消費者購買后放置過期誤食,從這個角度講,注明身份就很有必要。如果商家換個角度考慮,以降價促銷的方式設立臨期食品專柜,不僅可以為商家聚攏人氣,方便消費者,也可以解決廠家的后顧之憂,避免食品過期后經廠家包裝再次流入市場。”

    如何將“臨期食品”妥善處理?

    “臨期食品”除了在超市的臨期食品專區打折銷售外,還有哪些出路可以將其消化?

    出路一捆綁銷售

    超市處理臨期食品一般會采用捆綁銷售或買贈方式。通常消費者在超市購物時發現商品搞促銷或是買贈的情況,贈品大多都是臨期食品。

    超市內商品眾多,常會有許多臨期商品,尤其是乳制品的保質期非常短,多數不超過一個月。因此乳制品銷售區是最容易出現臨期食品的地方,也是最能捆綁銷售或買贈的區域。

    細心的消費者會發現,在超市的乳制品區域,臨期牛奶、酸奶都是與新鮮奶制品“混搭”銷售,離“大限”越近,送得越多。這些搭售的產品大多都是在幾天后就到保質期。

    出路二開辟新渠道

    超市設立臨期食品專柜,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進行打折銷售。

    有不少廠家負責人表示,愿意往臨期食品專柜送貨,以消化自己的庫存。同時,這也算是給臨期食品開辟了新銷售渠道。

    這不僅讓市民得到實惠,同時減少了生產廠家的經濟損失。

    出路三加工變飼料

    有些生產廠家在收到過期食品后,使用專門的環保焚化爐將過期產品燒毀,但成本較高且存在燒毀后的垃圾處理問題。某食品生產企業負責人表示,如果商品在公司規定時間內沒有賣完,將由廠家統一處理,粉碎后以較低價格當做飼料賣給養殖場。

    不少超市表示,多數“臨期食品”是退回廠家,但建議應加強這方面的監管。

    延伸閱讀

    “另類”處理方式亟待規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奶粉供應商表示,每個供應商手里多少都有部分存貨,有些廠家對這些存貨會進行“回爐再造”。很多供應商會將臨期奶粉全部拆包,統一倒入紙袋,然后以較低售價賣給雪糕廠、蛋糕廠。過期巧克力也以這樣的方式進入相關生產廠家。

    流入下級市場銷售也是臨期食品非正規渠道處理的方式之一。消費者徐女士向記者透露,其在省城周邊農村地區看到,路邊幾乎都是以擺地攤的形式出售商品,賣的多是一些二手貨和一些包裝陳舊的糖酒、零食等。

    徐女士發現,這些過期食品的買家都是在附近居住的村民。有的甚至是小賣部的老板整箱地將商品買走,再進行第二次銷售。

    還有供應商表示,廠家為了突出食品新鮮度、延長食品銷售期,不惜對生產日期進行造假,將商品外包裝“改頭換面”再次銷售,而這也是食品行業的“潛規則”。

    很多消費者投訴曾買到經過“翻新”出廠的牛奶、面包、蛋糕等食品。為了最大限度獲得利潤,有的商家不愿對即將過期食品降價促銷,便用藥水或者其他技術手段抹去原生產日期或者用其他包裝紙掩蓋原生產日期。重新打上新的生產日期,讓食品“永不過期”。

    可借鑒國外處理模式

    在新西蘭,超市食品外包裝上通常有“食用日期”和“最佳食用日期”的標識。“最佳食用日期”是指食品的質量在該日期之后就會減低,但繼續食用不會影響食品安全。在合理存放的前提下,零售商還是可以繼續出售的,但通常都會降價處理。

    “7-11”便利店早在1998年就在日本北海道札幌市實施家畜飼料化實驗,將下架食品加工成豬飼料賣給養豬農戶。農戶將來再將飼養的豬賣給“7-11”便當工廠當原料,豬的糞尿則加工成有機肥料。

    德國的過期食品回收后用于發電。德國的一家回收食品公司,每年處理25萬噸食品垃圾,發電5400萬千瓦時,可供2.5萬個家庭用電。發電后剩下的生物燃油,既環保又可盈利。聯邦食品回收協會表示,利用過期食品,德國每年節省至少200億歐元。

    來源:山西市場導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熱點視頻

    第六屆中國報業黨建工作座談會(1) 第六屆中國報業黨建工作座談會(1)

    熱點新聞

    熱點輿情

    特色小鎮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