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近期要求各地工商部門,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對食品包裝、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關食品儲存條件等自查自糾,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需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南昌市場的執行情況如何,記者進行了走訪調查。
在南昌市部分超市,記者重點查看了酸奶等保質期不長的食品,其中某品牌酸奶生產日期是2月5日,保質期為21天,另一品牌的奶制品生產日期是1月24日,保質期為30天,兩種酸奶都快到期,但超市并未提示,而是和其他快到期的奶制品一樣,以“買二送一”、“買三送一”的名義促銷。逛了幾家超市,記者沒看到任何的“臨期”食品專區,也沒看到超市對“臨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
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處的工作人員表示,什么是臨近保質期,這個期限究竟有多長,目前國家還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難以界定。
南昌大學食品科學與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王遠興教授說,食品在保質期內食用是安全的,剛剛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也可能是安全的,但最好不要食用。國家工商總局要求對即將到期的食品作醒目提示,是為了提醒消費者買回“臨期”食品后要盡快食用。
來源:江南都市報 作者: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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