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典何以嚇不退食品造假?


    時間:2012-02-21





    “一些孩子患上了像糖尿病之類的老年病,充分說明目前食品安全問題到了很嚴重的程度。”2月19日,省政協委員、泰安市農業科學研究院的吳科在住地接受記者采訪時顯得有些激動:“如果食品安全問題不能徹底解決,將會關系到一個民族的身體素質。”

    省政協委員、濰坊新大地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王仁華等多名委員準備聯合提出提案,呼吁重視食品安全問題。王仁華說,近年來,從毒奶粉到毒餐盒,從“地溝油”到“瘦肉精”等,一件件聳人聽聞的食品安全事件時有曝光;“瘦肉精”事件塵埃未落,“染色饅頭”、“回爐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來。我們的食品到底怎么了?他甚至提出了一個發人深省的問題:去年2月份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明確規定,食品安全犯罪可判死刑,為何死刑還嚇不退食品造假者?

    重刑沒有起到預想中的威懾作用,一個主要原因是監管體系缺乏有效銜接。王仁華分析說,食品行業是一個比較特殊的行業,從生產、銷售、流通、消費都具有很強的時效性,環節多監督難度大。目前,我國有十幾個部門對食品有管理權,但各管一塊“分兵把守”,往往各部門在銜接和合力上有缺陷。一些不法廠商正是鉆了這個空子,大肆造假而心里不害怕:各個部門都管又都不管,不出大問題一般不會有人管。因此,要想將法律法規落到實處,必須建立和完善市、縣、鄉、村四級食品安全監管體系,使食品的監管整治工作實現無縫隙對接。同時,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實行食品安全誠信分類監管,對企業的信用狀況進行公正的評定和量化管理,對自律性強、誠信度高的企業予以扶持,形成誠信有益、失信無利的良好社會氛圍。

    “雖然食品犯罪可以判處死刑的法律規定實施近一年了,惡性食品安全事件仍屢有發生。”吳科認為,食品安全問題已經引起了全社會的高度重視,法律、法規不可謂不全、不嚴、不細。但法律不能當花瓶,既然法律規定了對食品犯罪詳細的處罰標準,就應該加強執法力度,保持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高壓態勢,讓觸及食品安全“高壓線”的企業和人付出沉重的代價。

    省政協委員、青島農業大學劉慶華教授列舉了一個數據:近日的一項調查表明,我國出口蔬菜合格率達99.3%,這個比率充分說明,不是我們生產不出優質的食品。因此,提升食品質量,除了重典治理事后追責以外,還要提高食品安全的標準,加強在日常監管中嚴格檢測。劉慶華說,“就如同對外出口食品一樣,你生產了不合格食品就不能進入市場,就難以取得效益,這樣的話誰還會造假?”

    來源: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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