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食品安全事件頻發,消費者飽受問題食品困擾,產品質量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就在蒙牛純牛奶致癌事件未了,乳業集體漲價的新聞已經見諸報端。消費者不禁要問,連基本的產品質量都保證不了,漲價與民爭利的企業,消費者難道不能用腳投票維護自身權益?
而普通大米還在擔心質量問題,天價大米又已經橫空出世。動輒200元一斤的大米,注定了只會是一小部分人的消費選擇,消費者更應該關心的是:市場能否提供更多安全無害的平價大米。
這些年來,中國企業說了不少“社會責任”、“企業公民”的時髦話,但現實是一些食品企業即使產品出了問題,也只想通過公關運作化解危機,不去改善產品質量,反而發動更大的促銷攻勢。然而,對這種企業的產品,中國消費者依然買賬,看到促銷依然參與,發現問題也不想惹麻煩。
無疑,食品安全問題一方面主要有賴于政府管理部門嚴格監管,強力打擊企業非法經營行為,建立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另一方面,企業必須嚴格自律,從企業持續發展和社會責任擔當的角度,確保自身產品質量。
其實,這樣的企業在歐美市場肯定在第一次出現問題后就支撐不下去了。這當然與歐美市場嚴厲的監督、懲罰措施有關,但也與消費者群體的維權意識強大有關。
在筆者看來,對于缺乏責任心的商品生產企業而言,最具震懾力的威脅來自于消費者,尤其是當消費者和執法機構結盟,非法企業就會極大限度地畏懼“粗制濫造”。然而,現實是即使自身利益受到問題食品侵害,中國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仍然相對薄弱,甚至對自己是否受害都難以確認,再加上訴訟舉證困難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消費者很容易迫于無奈,不想惹事而“集體健忘”,而無良企業涉險過關,膽子只會更大,行為會更無所顧忌。
但是,很顯然,與違法者瞬間就能使用非法添加物、問題食品“風格”不斷翻新相比,食品安全執法過程中,執法機構即使采用高科技手段,投入大量資源也未必能夠及時制止食品安全違法。而且,在現有的政治經濟語境下,主要寄希望于行政監管確保食品安全,恐怕只會讓消費者不斷失望。實際上,如果把政府部門與非法生產商之間的監管反監管過程,比喻成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那么這是一場力量極不對稱的戰爭。況且,目前的監管力度還遠遠不夠。
這就是何以某些企業食品安全事件經常性發生,但是消費者對其產品的信任卻并未出現明顯下降。很多消費者多是抱著僥幸的心理,總以為單個力量,無法阻遏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從國際經驗來看,保障食品安全,從來就不僅是政府和企業的責任,也是消費者自身不斷發揮主觀能動性、自我保護的必須過程。
根據目前的現狀,提高消費者覺悟、展開消費者教育就顯得迫在眉睫。國際經驗值得借鑒——上世紀70年代初,為了專門進行消費者教育,日本政府就設立了“國民生活中心”,向政府和消費者提供與國民生活有關的信息和調查結論。而且從中小學里開始,就開設了大量的與食品安全相關的課程,以從小培養民眾的消費者權益意識。
在美國更是如此,食品安全教育更是學校教育必不可少的內容。美國從1994年起,將每年9月定為“國家食品安全教育月”,其間,政府和民間團體會開展各種培訓,宣傳相關知識。而中國臺灣地區,也早在1981年成立了旨在推廣消費者教育、增進消費者地位為宗旨的“消費者保護基金會”,得到民間和政府層面的多重認可,亦分擔了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的責任。
除此以外,不僅僅是消費者的自我教育水平需要繼續提升,非政府性質的消費者組織更是必須在捍衛食品安全過程中扮演更為重要的角色。目前,與食品安全相關的官方組織和協會發展嚴重滯后,純粹的食品安全維權組織為零,同時為維護食品安全而設立的民間組織亦是完全不存在。這也是普通市民往往無力舉證,或者懶得“惹麻煩事”的關鍵原因。沒有相關組織為依托,普通市民對食品安全的監督效果只能大打折扣。
過去三年,我們一直提倡建立強大的內需市場,但這個市場不僅需要強大的企業,也需要強大的消費者群體———他們既要荷包充盈,也應腦力充沛。讓劣質企業無處遁形,避免劣質企業驅逐有良知的企業,關鍵在于中國消費者是軟弱還是變得強大。
在已經到來的2012年,可以預見的是食品安全事件仍然會高頻率發生,對于每個消費者而言,從我做起,拒絕問題食品,以實際行動打垮不良企業,不失為維護權益的尚佳選擇。或許,2012式的自然災難不會降臨,但是食品危機若變得更為嚴重,這樣的災難,也是民眾的難以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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