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近日有關媒體報道,衛生部通報速凍面米制品新國標將在12月21日起實施,金黃色葡萄球菌將由不得檢出變為限量檢出。速凍食品均被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超標,若按照新國標,超標產品都變成合格。對此,筆者以為,在我國食品安全問題日益引起社會關注的今天,食品安全的國家標準應在以民眾安全為根本原則的前提下,堅持“宜高不宜低”的原則,逐漸提高并予以嚴格執行;絕不能遷就屈從于企業利益,甚至被個別大企業綁架,而淪落成為他們的附庸。
自去年我國新頒布的《食品安全法》開始施行之后,“國家標準”成為食品行業安全生產、質量檢測的依據與準繩。然而,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僅數量少、時間早、指標低,而且有些指標缺少風險評估依據,標準之間交叉、重復甚至矛盾。與國際標準相比,一些食品安全標準更是差距較大,技術指標落后。
不僅如此,有專業人士還指出,我國部分食品行業安全的新國標過于眷顧企業利益,指標一降再降,導致問題食品成為“合格食品”。前不久,奶制品行業國家標準降低的情況就曾引起業內的大爭論,也就有了業內專家“全球最差奶業標準”的指責。近期一些地區的潲水油、地溝油等被檢測為“合格食品”,更讓人們對該行業的新國標產生較大的爭議。而如今速凍食品行業的國家標準“再開倒車”,其標準制定“就低不就高”的做法,顯然會讓人們對該行業產品的質量產生質疑。
在當前經濟全球化競爭日益激烈的大環境下,標準化建設在國際競爭中的作用愈發凸顯。繼品牌競爭、產品競爭之后,標準競爭成為影響更大、水平更高的一種競爭,對推動技術進步,提高產品競爭力,促進國際貿易方面起著不可低估的作用。然而,我國個別行業標準的制定與革新,卻是逆潮流而動,在本就已遠遠落后于時代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下降,其結果就會縱容企業因為標準低而不去創新,從而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不良后果。這種做法,不僅是對消費者的不尊重,也是行業發展戰略的嚴重失策,更是有關監管部門責任缺失、嚴重瀆職的具體表現。
因此,面對當前我國個別行業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升反降的狀況,這些行業的政府監管部門應切實認識到自身所肩負的使命與責任,積極借鑒發達國家的食品監管模式,通過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公眾參與監督、大學研究機構等民間力量參與食品安全標準制定等方式,經常性地對食品安全標準進行調整、升級,使我國現行的食品衛生標準,逐步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同時,要積極通過立法規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制定,確定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和義務,讓法律和監管成為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線。對于那些在執行食品安全法規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瀆職人員,要依法從重嚴懲,產生法律震攝效果。只有這樣多措并舉,才會提高我國整體的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與生命健康。
作者: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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