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有關美素嬰兒奶粉當中再次出現蟲子一事曝光之后,有多位消費者與我們都市特報組聯絡想了解相關情況。我們的記者也再次與當事人陳女士(化名)取得了聯系,陳女士表示,美素客服人員已經為她更換了一罐奶粉,但仍然拒絕對此事做任何的解釋和道歉。
陳女士:他們一直在強調產品的生產流程有多么正規,反反復復的在說這個問題,我其實就是想知道那里面是什么東西。而且他們讓我拿三罐沒開封的奶粉自己送去檢驗”陳女士每次談到這點都很激動。
記者隨后再次撥通了12365質量檢測機構的電話。但卻得到無法進行相關檢測的答復。
質量檢測機構:出現這種情況,應該跟他生產所在地質監局反應的,質監局對它的生產流程和衛生情況進行檢查。
在12365工作人員的指引下,我們的記者找到了北京市乳制品檢測局的聯系方式。并且對相關的檢測人員進行了電話采訪。
檢測人員:這個不太清楚誰要結果,我這個檢驗機構也基本上屬于不做(這種檢測)的。她打開,要是袋袋有蟲子,她找幾個人公正,屬于目測的東西。不能說它(蟲子)不存在,但是開過包裝的她再拿著這個東西找誰去檢測,哪一個檢測機構接她這個樣品都有點兒困難。我也不愿意接,因為這個蟲子的來源說不清楚。
針對此事,我們的記者采訪了長期關注食品安全方面的律師李靖。律師表示,民事訴訟法當中確實有“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定。
律師:從法律上來講,消費者是需要承擔這樣的舉證責任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的基本的規定,是誰主張誰舉證的,但是我們都明白,對于一個力量比較弱小的消費者個體來說,自身進行檢查檢疫的成本比較高,檢驗的手續也是比較繁瑣的,在舉證方面確實存在一些難以克服的障礙,將來會有更多(案例)的話,消費者將會組成一個維權的團體,這樣子的話,檢驗的成本和檢驗的程序相對于消費者個體來說,負擔就會小很多。至于賠償金的問題,因為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如果銷售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那消費者可以除了要求賠償買奶粉的價款之外,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但有一個前提是,銷售者明知這種情形而進行銷售,消費者才能夠要求支付十倍的賠償金。
當被問到荷蘭原裝進口的奶粉出蟲子,是否需要“遣返”回荷蘭進行檢驗時,律師給出了否定的答復。
律師:不需要的,因為是進口食品,那些出口商和代理商應該向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進行備案的,對于荷蘭的商品,如果出口到我國的話,產品的安全一定要符合我國的產品安全標準。
在2009年12月1日,中國升級乳品安全標準的行動正式打響,經過長時間論證的《嬰幼兒配方粉企業良好生產規范》正式頒布實施。而它的最大亮點是,從產業鏈各環節著手,對每個細微的環節,包括原材料采購、產品加工、包裝及貯運等都做出了嚴格的質量控制要求,而這一舉措,被認為是吸取了國外先進嬰幼兒配方粉生產企業的優秀經驗。
法制健全、監管得力無疑會讓我們買的更加安心,但不論是生產規范,還是行業標準,不管是中國標準,還是荷蘭標準,在父母的眼中,只有“父母標準”才是孩子健康成長的基本保障。更換奶粉、十倍賠償,帶給父母的只能是物質上的補償,其實他們心里受到的傷害是因為對孩子傾注了滿腔愛意,而這卻需要廠商、銷售者給出一個實實在在的解釋。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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