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誰來終結食品安全“標準之亂”


    時間:2011-10-27





    據近日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報道,鄭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思念”)水餃被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后,該公司副總經理說,“按照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被檢出有問題的水餃金黃色葡萄球菌含量是達標的”——原來,衛生部今年9月6日發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中,速凍面米制品“生制品的微生物限量”中規定,每克生制品中檢出的金黃色葡萄球菌含量只要在1000~10000個之間,都為合格。

    對此,專家解釋,過去我們的食品只有衛生標準,而忽略了安全標準。現在逐漸轉向安全標準作為重點,衛生指標適當下降,適當放寬一些對人體危害不太大的微生物的指標是符合實際情況的。同時稱,過去我們對致病性微生物規定不得檢出,但食品涉及種養殖、加工、流通多個環節,完全不檢出微生物幾乎不可能。

    對“思念”來說,尚在征求意見中的新標準“遠水解不了近渴”。而“思念”這位負責人透露出來的標準要降低的信息卻值得關注。專家的解釋更令人疑惑——如果真的不可避免,是否意味著其它速凍面米食品也存在金黃色葡萄球菌,只是沒有被檢出而已?如果其它廠家能夠做到沒有這種菌,就說明這并非什么無法企及的超高標準,那放寬又是何用意?

    隨著食品安全事件的不斷來襲,人們關于標準的疑問和憂慮越來越多。去年出臺的國家牛奶質量標準,將之前每毫升細菌總數50萬個、蛋白質每百克2.95克,分別調整為200萬個和2.80克,被諷“全球最差”。如今,這一荒謬邏輯又將在速凍餃子上重演?當公眾對食品安全、對每日所需食物和營養的重視程度不斷增加的同時,食品安全標準應該愈發嚴格,而不是一再放寬。

    標準之亂,有制度本身的因素。比如,我國食品安全問題確實存在多重標準。一套是食品衛生標準,是按照《食品安全法》制定的,是衛生部行政執法的依據;另一套是食品質量標準,是按照《產品質量法》制定的,是國家質檢總局行政執法的依據。兩套標準并行的結果是:按照一套標準監督檢查合格的食品,按照另一套標準就有可能不合格。還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交叉重疊、相互沖突的問題。質量標準、安全標準、衛生標準分別是什么概念?有了沖突怎么辦?誰能給出權威說法?

    同時,有利益博弈的因素。一方面,標準高低往往關系著企業及其產品的市場準入問題。定得高一點,有些企業就可能面臨被淘汰,而定得低一點,準入的企業便多一些。另一方面,制定一個標準往往需要大量的數據收集及論證,費用不菲,而國家補助有限,往往需要企業資助,于是,一些標準的出爐便可能摻雜“企業意志”。于是,標準之爭在某種程度上便成了利益之爭。

    再有,標準不是一定了之的事情,隨著相關技術的提升和發展,標準也要與時俱進。比如,最近一段時間爆出的地溝油、潲水油,按照現行的食用油標準檢測,難以檢測出其不合格。是不法商人造假水平太高,還是我們的標準定得太低、手段太落伍?

    此外,監管的缺位和乏力,使得一些不合標準的食品遲遲未被檢出,要么鬧出人命,要么查出大案,否則監管部門總是等著事情找上門來。

    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中,也出現了一些針對上述問題的舉措,比如,鼓勵公民、法人參與制定標準,廣泛聽取意見,組織相關部門對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評價等。好的舉措應該盡快落實。更重要的是,在食品安全事件時有發生、公眾愈發陷入“食”面埋伏恐慌的當下,應該有權威部門站出來,給紛繁復雜的標準一個“標準”說法,為公眾解疑釋惑,說清楚標準的體系構成是什么、不同的標準區別何在、哪一個標準更科學可信,而不是像現在這樣被一次次具體事件倒逼著,由幾個知名不知名的專家輕描淡寫地說上幾句,反而令人愈發糊涂。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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