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問題日益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三聚氰胺奶粉,染色饅頭、黑心豆芽,瘦肉精健美豬,漂白蘑菇、化學火鍋……食品安全事件層出不窮。城市居民成了首當其沖的受害者,但是卻忽略了另一群消費者——農村消費者。
假冒食品層出不窮
近日據新華網8月19日報道,每塊1元的“德芙”巧克力、脹袋漏水的過期果凍、發霉變質的辣條……這些原本價格不菲食品在這里卻以低價出售。仿照名牌食品“奧利奧”“好麗友”,店內出現了“奧森傲”“好利友”,后者每包售價僅1元,并且包裝粗糙,有的甚至已開包。這些品質低下的食品,吸引當地居民,特別是小學生的青睞。這種“問題食品”嚴重威脅到農村居民尤其是青少年的身體健康,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山寨食品“很雷人”
據新華網記者在采訪時發現,山寨食品“下鄉”成了新趨向,在郊區一些小超市、路邊攤等地方“一不小心”就能買到,這些山寨貨赤裸裸地沖擊著農村市場,要么是傍名牌、打擦邊球,要么是貼上假標簽。
如今,像這樣的山寨品牌實在不在少數,“傍名牌”現象也是層出不窮,而這些山寨貨不知何時悄悄下了“鄉”,在一些郊區小店內賣得特別火,康帥傅方便面、白事可樂、粵利粵餅干、旺子牛奶、脈劫……一個不小心,你就上了山寨食品的當。然而,仔細觀察這些山寨食品,雖然從包裝上看與正版商品十分相似,讓人不容易辨認,但價格卻能便宜一半左右,他們的共同特征就是模仿消費者耳熟能詳的名牌。遭遇山寨食品的消費者普遍反映,這類商品都是在一些小超市、路邊攤、食雜店等地“不小心”買到的,而在大型超市則沒有遇到此類情況。
“過期食品”換“時間”銷往農村繼續賣
原本已過期的食品,經過涂改生產日期,又變成在有效期內、可以正常銷售的食品。我國法律對于過期食品的去向問題,一直沒有明確規定,僅要求銷售者如實記錄食品的保質期和銷售日期,如食品已經超過保質期,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這種不清晰的界限加上監管不力,導致了過期食品處理長期處在混亂狀態。導致不法商販通過“技術”處理后,“搖身一變”又成了還在保質期內的商品,被銷往農村市場。
那么又是什么原因導致了“劣質食品”銷往農村呢
監管重點不全面
由于城鄉經濟發展的不平衡,農村居民整體消費水平相對較低,導致許多價高質優的名牌食品缺乏足夠的吸引力,難以獲得廣大農民群眾的青睞。相反,一些假冒偽劣、價廉質次的產品恰恰迎合了他們片面追求低價的消費心理,長銷不衰。此外,當前農村大部分居民文化程度不高、食品安全意識較為薄弱,缺乏自我保護和維權意識,有時無法通過外包裝辨別食品的好壞真偽,對于生產日期、生產廠家等重要信息常常不以為然,從而成為了不法商家最為"鐘情"的出售對象。
食品監管網路需完善
政府當務之急應建立起農村食品安全的監管網絡。
農村人和城市人一樣理應享有同等的獲取安全食品的權利,不能因為農村范圍廣、監管難度大就任由不法商販興風作浪。相關部門要明確各方職責,認真反思,加以彌補,多方合作,構建起有效的監管網絡。對于違法亂紀的商家,要制定嚴厲的處罰措施,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使之不敢輕易觸碰食品安全的底線。
而“問題食品”的出現,有其多方面的原因,中國疆土遼闊,食品安全工作任務繁重,光靠國家領導大會小會講是不行的,還必須有一套完整的制度與工作機制。食品安全的主管部門及一些地方的黨委政府、村居組織,在食品安全面前也需要捫心自問,自己盡到責任了嗎?基層鄉鎮、村居作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的重要一級組織,任由“問題食品”和經營者在眼皮下泛濫,不管不問,消費者怎么能容忍呢?
下架過期食品處理管理需管理
大部分商場和超市通過協議退貨的形式,把過期或者臨近過期的食品退還給生產企業,這就給生產企業將過期產品重新用于原料再生產留下了可乘之機。
在收到過期食品后,有的生產企業使用專門的環保焚化爐將過期產品進行燒毀,但成本較高且存在燒毀后的垃圾處理問題;有的企業將過期食品粉碎做飼料或者直接當垃圾扔掉,也存在霉變飼料或污染環境的可能;個別不良企業經過隱藏、更換日期或者作為原材料將過期食品二次加工后重新上市。
來源:慧聰食品工業網 作者:殷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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