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國家統計局公布6月份全國CPI同比上漲6.4%,創三年新高,其中豬肉價格上漲57.1%,影響CPI上漲約1.37個百分點,也就是說豬肉價格對CPI貢獻超過20%。
物價上漲過快時政府對價格進行臨時干預,在我國曾經有成功的先例。2007年末、2008年初,由于遭受特大雨雪冰凍災害,全國范圍內的肉類、蔬菜、食用油、居民用液化氣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場價格大幅上漲,導致城鄉居民特別是困難群眾的生活受到較大影響。在此情形下,2008年1月15日,國務院當機立斷,批準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對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辦法》,為穩定物價、保障民生、確保國民經濟平穩發展發揮了積極而重要的作用。
從2008年價格臨時干預的經驗看,我國價格臨時干預的重點是糧食、蔬菜、肉類等食品和水、電、氣、石油等壟斷性的非競爭商品,涉及的企業和商品只是少數,因而從整體上并不會影響市場機制發揮作用。而且,臨時價格干預與市場機制并非水火不容,有些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本身就是借助市場機制來達到平抑物價的目的,如:動用國家儲備物資投放市場、增加緊俏物資的生產和進口等。這些做法,都有利于將臨時價格干預對市場的影響降低到最小程度。
來源:鄭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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