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添加劑應“疑罪從有”?


    時間:2011-06-22





      全國人大常委會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組近日完成了對各地的檢查,日前在北京舉行執法檢查組第二次全體會議,梳理、分析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據了解,國家檢測任何成分都要有依據,使用任何檢測方法都需要通過多次實驗論證,最后把檢測方法列入國家標準。但是判定檢測方法的研究過程比較復雜。

      實際上,從之前面粉增白劑的存廢之爭,就已窺見食品添加劑問題的復雜性。當然,面粉增白劑禁用與否的爭議,又只是食品添加劑存廢的冰山一角。執法檢查組提供了一組數據:我國目前2200種食品添加劑中,有六成食品添加劑無法檢測。也就是說,近1320種食品添加劑還沒有檢驗標準。打一個簡單的比方,如果把食品添加劑比成計算機,計算機隨時可能感染病毒,或者自身程度本就有毒,那么形象地說,在計算機總量2200的機房中,還有1320臺計算機是處在并未安裝殺毒軟件的裸機狀態。

      問題隨之而來,數量眾多的添加劑是否安全?是否必須添加?民以食為天,這無疑是民眾最迫切需要了解的。進而言之,為何這些添加劑無法檢測,是因為技術限制無法檢測?還是人員精力不夠難以檢測?還是因為涉及企業利益不愿檢測?這都是食品添加劑六成無法檢測的未竟之問。

      我們能夠理解監管與檢測難度,從地域空間分布來說,目前的無證照的小作坊、小攤販和小餐飲難以計數,食品安全監管對象點多面廣,小、散、亂的特點突出;從時間發展的角度看,新型添加劑層出不窮,食品添加劑安全使用標準的修改和制定需要大量時間,可能與不斷涌現的添加劑存在信息不對稱的時間差。但是,食品安全問題沉疴待解,添加劑亂象頻發的現狀,更加表明我們不能掉以輕心,更不能選擇性忽視問題。畢竟,食品的安危緊系每個人的身體健康,在互傷的食品體系之中,實際上無人可以僥幸。

      我們認為對待添加劑可化用''疑罪從有''的原則,也就是說,一種新型的添加劑,在無法證明是安全無害之前,就不能隨意添加到食品之中,并且,添加劑安全的舉證責任要實施倒置,生產添加劑的企業應自證安全,相關的衛生部門只要摒除部門私利,真正實施監管的職責。為保證對監管者的監管,應當更加開放輿論監督,賦權給消費者,食品添加劑的利弊當實施信息公開,并對添加與否舉行公開的聽證會,讓消費者能夠真正參與其中。

      引申而言,為不斷滿足口腹之欲的人類,其自身也需要不斷地反省,當我們的食品變得越來越繽紛好看,味道變得越來越奇妙好吃,可能其實就有食品添加劑之功。于是有人提議,在德育、智育和體育之外,應該還重新開設''食育'',進行營養方面的教育。此議雖有些陳義過高,但其實也可以說不無道理。


    來源:食品產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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