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衛生部發出新一批食品添加劑“黑名單”,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被列入。最近在海峽兩岸引起恐慌的“塑化劑”即為該類物質。同日,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要求,各部門和地區采取措施,全面加強對臺灣進口運動飲料、果汁、茶飲料、果醬果漿、膠淀粉類等食品及相關食品添加劑的檢驗監管。
臺灣“塑化劑”風波無疑是食品安全領域的又一場地震。面對比“三聚氰胺”更“毒”的“塑化劑”,衛生和食品安全管理部門迅速反應,在把好進口檢疫關的基礎上,第一時間于法律層面明確化了“塑化劑”禁添,這讓人多少感到一絲欣慰。然而,面對“塑化劑”,除法律上的“禁”和行動的“查”之外,筆者以為還需做好以下三個方面工作:
其一是進一步公開化、透明化相關信息,發現一批查處一批并公告一批,讓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心中有數,不至于誤銷或者誤食含有“塑化劑”的食品。
其二是嚴格控制好“塑化劑”的生產源頭。作為一種化學添加劑,“塑化劑”在食品領域存在甚至非法添加,顯然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臺灣有,內地會不會也有?誰在生產,都銷往了何處?希望相關部門能追查“塑化劑”既快且狠,要堅決避免其像“三聚氰胺”一樣陰魂不散、查而不完、禁而不盡。
其三是做好受害者的排查與治療工作,消弭新一輪的食品安全恐慌心理。“蘇丹紅”“三聚氰胺”“染色饅頭”“瘦肉精”,太多的食品安全事件讓人們如驚弓之鳥。“我們還能吃什么,還敢吃什么”成為民眾的普遍性心理擔憂。這急需要國家相關部門以有力的查處力度、嚴厲的懲治辦法和公開透明的信息給予化解。
“塑化劑”是對我國食品安全管理的挑戰,同時也是對相關管理部門職能和工作的一次檢驗。能否做好“塑化劑”等相關食品添。
來源:山西日報 作者:劉 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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