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3日,記者從中國釀酒工業協會獲悉,該協會日前面向各酒類生產經營企業發出了酒類企業規范價格行為倡議書,要求合理制定酒類產品價格,不通過抬高等級、減少容量和數量等手段變相提高價格。
倡議書上表示,今年以來,由于成本上升、輸入性價格上漲和流動性過剩等因素,一些酒類產品出現了漲價預期。協會提出如下倡議:
一、堅決擁護國家有關穩定市場價格的政策措施,自覺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努力降低生產、流通成本,守法經營,價格自律,保持酒類產品的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
二、積極開展酒類企業誠信建設工作。
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加強價格自律,自覺規范市場價格行為。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合理制定酒類產品價格。
四、反對價格暴利,做到貨真價實。企業間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散布漲價信息,不惡意囤積產品以及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
五、不通過抬高等級、減少容量和數量等手段變相提高價格。自覺規范優惠銷售行為,開展贈、送、返等贈售活動時須有明確的告知,不利用隱蔽價格附加條件和虛假的價格承諾欺騙消費者。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作者: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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