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來,中國乳業可謂多事之秋,先是三鹿集團因在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而被宣告破產,此后又是圣元奶粉的激素事件甚囂塵上,最近又曝出伊利遭受蒙牛借助專業網絡公司惡意制造的誹謗。從報道看,伊利蒙牛之間的結怨由來已久,早在2003年發生的詆毀蒙牛的“未晚事件”背后就有伊利的影子。無論當事雙方作出何種解釋,反法律、反道德倫理的惡性競爭已是不爭的事實。惡劣至極的競爭不僅帶來兩敗俱傷的結局,更會沉重打擊本就脆弱的中國乳品業。
競爭是一柄雙刃劍,如果說合法有序的競爭是助推經濟發展推動器的話,那么惡性競爭則是市場經濟的殺手和社會秩序的破壞者。市場競爭不是當事人的恣意妄為,而是存在明確的法律底線和商業道德底線。法律底線就是市場主體的所有行為應當符合至少不違背法律的規定,例如不得采用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商業道德底線則要求市場主體的行為不得違反經過長期的積淀和升華而逐步形成的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道德規范與其說是一種不成文的行為規范和一種無形的準則,毋寧說是一種價值觀念體系。畢竟人不是單純的動物,更是一個社會的有機組成部分,人的行為不但適用于叢林法則,更應該受道德底線的規范和制約。所以達爾文才說,就人和動物的區別而言,只有道德感或者良心才是意義最大的。
雖說競爭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但也不應是你死我活,互不相容。事實上只有存在必要的競爭對手,才能使自己時刻保持足夠的壓力,不斷提醒自己把提高產品質量作為維持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并保持亢奮的競爭狀態;只有存在競爭對手,才會給自己不斷制造一個個標桿和追趕的目標,而以消滅競爭對手為目的的惡性競爭則只會兩敗俱傷,即使僥幸消滅了對手,也會削弱推動自己前進的動力,從而使自己在缺乏壓力和動力的環境下一步步走向死亡。事實上在伊利蒙牛的多年爭斗中始終沒有贏家,受到損害的不僅是兩個企業的形象和中國乳品業的形象,更是消費者的利益。
誠信是維持市場經濟運轉的必要條件,誠信要求市場主體在進行商業行為時不能懷有損人利己的心理,并要求要像呵護自己的眼睛那樣小心呵護自己和他人的信譽。信譽是人類文明的標志,其形成要經過長期的社會認可和逐步積累。對于企業來說,良好的信譽意味著能夠獲得所需要的銀行貸款,意味著穩定的客戶來源和良好的銷售業績。同時信譽又具有易破壞性和較難修復性。不爭的事實是,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曾導致社會對中國乳業的疑慮和不信任,激素事件更使中國乳業雪上加霜。正是基于此,我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嚴格要求經營者不得故意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誠信體現的是市場經濟所必備的道德理念和法律意識,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基本道德準則。
企業經營者都想做行業領頭人,因為行業領頭人不但可以在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而且可以制定行業標準以限制和排斥競爭對手。這是對行業領頭人的一種曲解。實際上行業領頭人不但要享受競爭勝利的紅利,更應該承擔較之于一般的市場經營者更高的社會責任,應當把促進本行業的健康發展作為自己義不容辭的神圣職責。在競爭日趨白熱化的消費品市場,面對洋品牌的步步緊逼和因內耗加劇引起的日益惡化的生存環境,作為中國乳業領頭人的伊利和蒙牛,其當務之急是攜起手來共同對付外國乳業巨頭對中國市場的占領和企業的并購,而不是煮豆燃萁,相煎相斗。
走進了市場,就要自覺遵守市場經濟的游戲規則。只有市場主體充分認識到正當有序合法的競爭是社會經濟生活的通行證,自覺尊重和順應正常商業競爭的規則,那么良好的市場競爭秩序才能夠真正建立。
來源:慧聰食品工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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