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三十年紛爭塵埃落定 杜康之爭陜西勝


    時間:2010-08-16





      “何以解憂,唯有杜康”,曹操的一首《短歌行》使杜康酒名揚天下。然而,名酒杜康在當代的20多年里,河南、陜西兩地圍繞著“杜康”這一全國十大名酒品牌的商標使用權,展開了長達20余年的馬拉松式爭奪戰。

      近日,這場名分之爭以河南杜康撤訴,陜西“白水杜康”商標依然合法有效,終于畫上了雙方博弈的句號。“對酒當歌,人生幾何”,作為“酒圣杜康”的后繼者,秦豫兩家酒廠,如何發掘各自杜康的文化底蘊,憑借質量和營銷策略,在商界的江湖立足?一場新的較量勢必又擺在對方面前。市場存在一天,商家的競爭就永遠不會塵埃落定。

      塵埃落定

      杜康歸咱陜西白水

      陜西白水杜康酒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張紅軍,日前收到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2009)高行終字第1102號《行政裁定書》。這份2010年7月28日印發的裁定書稱:“經審查,本院認為,河南杜康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撤回上訴的申請,系真實意思表示,未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且不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應予準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裁定如下:準許上訴人河南杜康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撤回上訴。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至此,河南、陜西爭持20多年的商標權終于塵埃落定,“白水杜康”勝出,商標繼續使用。用馬拉松比喻秦豫兩地的這場杜康名分之爭一點也不為過。

      1983年7月,河南伊川、汝陽和陜西白水三方在北京就杜康的商標使用達成共識:由伊川酒廠注冊“杜康”商標,允許汝陽、白水兩家共同無償使用,即“一家注冊,共同使用”,并簽訂了《關于“杜康”商標使用合同協議書》,第一輪“杜康”商標爭奪戰就此和解。

      1996年12月,汝陽、白水兩家酒廠分別注冊了前面加注原產地的“汝陽杜康”和“白水杜康”白酒商標。

      2009年3月河南伊川、汝陽兩家杜康酒廠在洛陽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兩家合并為河南杜康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同年4月2日,河南杜康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把國家工商總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列為第一和第二被告,將陜西白水杜康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列為第三被告,起訴的理由是商標侵權,認為“杜康”商標是河南的,不是陜西白水的。

      2009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原告的訴訟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維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 2008年作出的關于白水“杜康”商標的爭議裁定,維持了白水“杜康”商標的注冊。隨后,河南“杜康”不服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歷史淵源

      杜康酒釀就《短歌行》

      “杜康酒”的歷史淵源與傳說,在坊間和史料中記載的很多。公認的是,杜康又名少康,今陜西省渭南市白水縣人,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奴隸制國家夏朝的第五位國王。

      杜康是傳說中最早造酒的人,是釀酒工藝的創始人。后世因此尊其為“酒圣”,他的名字也被用作美酒的代名詞。傳說天上龍王聞到杜康酒的香味,跑到凡間討酒喝,結果將口水灑在酒壇之中。傳說龍是不輕易流涎水的,人若喝了龍的涎水就能延年益壽,長命百歲。因此,杜康在乘人不注意時,從滴有龍液的酒壇里打出一碗酒,倒進另一只酒罐內,那罐酒味道變得也很香。宴會結束后,杜康派人專門保存那壇龍液水酒,不許任何人動用。他每日一口口細細品嘗,真的活到了170多歲。黃帝死后,杜康就在杜康村專門釀酒,把造酒秘訣傳給了后人。

      杜康作為人們追尋的酒神,在全國各地都流傳著有關于他的傳奇故事。河南汝陽縣有一杜康村,曾發現過古代造酒的遺址,出土過煮酒的灶、酒器等物,盡管沒有足夠的依據說這就是杜康釀酒的原址,但也足以說明,杜康村造酒的歷史悠久。舊時,福建常德的糟坊老板在酒房貼有“杜康先師之神位”。每年正月,各家酒坊都要舉辦杜康酒會。

      古時杜康造酒地址在如今白水縣城西北7公里處的杜康溝,杜康釀酒首選杜康泉水。《梁志》載:“泉隱隱噴出,至冬不竭,流四里許入白水河,鄉民謂此水有酒味。”杜康死后,葬于造酒原址近旁,墓冢至今尚在,墓后側建有杜康廟,立有石碑,以供奉、紀念、頌揚,他被尊為“釀酒始祖”。白水的倉頡造字、杜康造酒、雷祥造碗、蔡倫造紙均為中華文明做出了貢獻,并稱白水“四圣”。

      三國時期魏武帝曹操《短歌行》的兩句詩句“何以解憂,唯有杜康”成為千古絕唱,令有著悠久歷史的杜康酒名揚天下。卻使河南和陜西兩省的“杜康”人難以解憂,商標紛爭持續不斷。

      和解關鍵

      白水杜康不入河南

      據有關人士透露,雙方和解的關鍵在于,白水杜康承諾退出河南市場。而白水杜康認為,“白水杜康”商標權獲得法律支持,解決了長期困擾該公司的商標問題。

      昨天,就白水杜康勝訴一案,記者采訪了陜西杜康酒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張紅軍。“終審判決后,‘白水杜康’從此合法有效,這對于白水杜康今后的市場建設及發展非常有益。”張紅軍表示,之前關于杜康商標糾紛不斷,不少經銷商對經營白水杜康一直持觀望態度,他們擔心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將市場渠道布設完善后,萬一“白水杜康”商標不合法,自己的付出豈不白費?此次終審判決等于給所有經銷商吃了一顆“定心丸”,讓他們可以放心大膽地經營白水杜康。

      張紅軍告訴記者,有了終審判決做強有力的“后盾”,下一步,白水杜康將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網絡建設,擴大生產力,將白水杜康做大做強。據了解,目前白水杜康在外省的銷量占90%以上,每年產值可達三四億元。據估計,白水杜康擁有合法商標后,每年的產值可增長35%至50%左右。

      案件影響

      現實意義不可小覷

      杜康作為全國十大名酒之一,其品牌孕育的經濟價值有目共睹,難以限量,這也成為河南陜西兩地三家酒廠爭奪其“原產地”和“商標使用權”的核心目的所在。

      陜西澤誠律師事務所曹銅華律師說,河南杜康的撤訴,預示陜西杜康的維權勝利,其現實意義不可小覷。首先陜西杜康仍然可以使用“杜康”這一全國知名品牌,這對陜西“杜康”維護企業形象,保護企業利益來說,都是先決條件。一旦河南杜康勝訴,陜西將丟掉“杜康”這一品牌,前期的包裝營銷投入將會消失殆盡,特別是丟掉“杜康”品牌,就是一筆難以用數字計算的經濟損失,也會被陜西人斥之為“敗家之舉”。另外,這場長達20年商標之爭的結束,也利于陜西河南兩地酒廠全身心投入產品質量的提高和營銷策略的企業常規競爭,避免“馬拉松”拉鋸戰給企業形象的損害和不必要的經濟消耗。

      陜西省糖酒副食流通協會副秘書長程樹森則提醒陜西“杜康”要利用文化包裝打好營銷牌,借助不斷的質量提高,取得企業競爭的最后勝利。程樹森副秘書長認為,河南伊川和汝陽兩家杜康酒廠在2003年已合并為河南杜康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整體實力和市場占有率得到進一步提高。陜西的“白水杜康”應該以河南杜康撤訴這一難得機遇,作為企業二次發展的良好契機,利用杜康酒是陜西原產地這一寶貴的原生態文化元素,對白水杜康酒做系統的包裝,做大做強陜西的杜康品牌。同時還要清晰地認識到,僅靠文化包裝還遠遠不能讓陜西杜康酒在市場站穩江湖地位,還應擺脫以前陜西酒業營銷模式的僵化克隆老套模式,立足自身實際與特性,正確做好產品的市場定位,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打出自己的拳頭產品,讓杜康不但要在陜西開花,還要在省外及國際市場上拓展自己的生存空間和市場占有率。


    來源:西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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