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種奶制品 食用香料無處不在


    時間:2010-08-04





    聞起來香味撲鼻、吃起來香甜可口的奶粉、酸奶備受大家喜歡。不過,其中的“香味”很可能是香料、香精在發揮作用。近日,衛生部發布《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則(征求意見稿)》,其中指出,大米、純乳、原味發酵乳、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等20余種產品沒有“加香”的必要,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

    走訪:“加香”奶粉仍正常銷售

    近日,記者走訪杭城各大超市,發現幾種知名嬰幼兒奶粉都加有食用香精香料的成分。還有的奶粉標明加了香蘭素成分。

    不過,目前這些奶粉仍在正常銷售。商家及奶粉銷售人員都表示,目前還沒有接到國家有關新規定的實施通知,而在售奶粉添加的食用香精香料成分也符合國家現有標準。

    據了解,衛生部2008年第21號公告規定,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蘭素、乙基香蘭素和香莢蘭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別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記者注意到,含“香”奶粉多為知名洋品牌。有品牌促銷員表示,一般人購買奶粉時,特別注意奶粉的品牌,很少有關注配方的。

    業內:奶制品“加香”成行業慣例

    在超市的乳制品區,記者還發現,不少牛奶、酸奶產品都有香料的身影。甚至,兒童食用的奶酪也添加了香精。

    一位帶著孩子在挑選牛奶的媽媽告訴記者,“對小孩子來說,我覺得還是少用些香精等添加劑的好。”

    事實上,在牛奶中添加食用香料、香精早已成慣例。業內人士稱,“添加食用香料,無非是調和奶品的口感,提高吸引力。”

    據衛生部說明,該征求意見稿將于9月6日結束征求意見,正式實施尚需時日。而根據編制說明,凡是加香的產品都應明確告訴消費者,使消費者對食品性質和質量不產生誤解,讓消費者在選擇時更直觀、便捷。例如,既然稱為純乳,當然不得加乳香香精。若添加了乳香香精,則應稱為加香乳。


    來源:杭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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