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全民補碘政策實施15年來,一些地區的臨床醫生反映甲狀腺疾病發病呈上升趨勢,疾病暴發的時間段剛好與國家強制食用加碘鹽相吻合。于是,一些專家呼吁,停止對食鹽進行國家的強制加碘,應該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應該加碘。國家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15日稱,食鹽加碘并未造成居民碘攝入過量;居民碘缺乏的健康風險大于碘過量的健康風險。因此,繼續實施食鹽加碘策略對于提高包括沿海地區在內的大部分地區居民的碘營養狀況十分必要。
對此,衛生部疾控局相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表示,“加碘鹽致病說”缺乏證據。
據新華社電昨日,衛生部在回應補碘過量質疑時表示,我國將下調現行食鹽加碘量。
專家:“加碘鹽致癌說”缺依據
專家指出,國際開展食鹽加碘防治碘缺乏病近百年的實踐經驗和在臨床、流行病學等方面調查證實:食鹽加碘后碘致性甲亢發病率會一過性(指某一臨床癥狀或體征在短時間內一次或數次出現)增高,但甲狀腺癌的發病率并不增高,即人群碘營養改善后不會致使甲狀腺癌的發病率增加。
專家認為,癌癥發病原因和機理并不清楚,甲狀腺癌的發病機理迄今也不明確。因此,甲狀腺癌發病率增高與食鹽加碘存在某種聯系的推論依據不充分,缺乏令人折服的有力證據。
2009年國際控制碘缺乏病理事會發布的公告稱:大量事實證明,補碘的益處遠遠大于碘過量引起的相對較小的風險。
衛生部:沿海居民也會缺碘
衛生部疾控局相關負責人說,傳統觀念認為,沿海地區特別是海島的海產品供應豐富,居民可從海產品中獲取足夠的碘營養,不需要采取食鹽加碘措施。但國內外現有流行病學調查數據卻證實沿海地區人群也不例外地存在碘營養不足,如上海、浙江舟山等地碘鹽食用率低的地區,也存在碘攝入量不足的趨勢。
多年來,根據全國監測發現的問題,我國分別于1996年、1997年、1999年對補碘策略進行了調整。
這位負責人還透露,2005年全國碘缺乏病監測結果表明:有必要適當下調碘鹽中的碘含量,但不宜大幅度下調。為此,衛生部已多次組織有關專家論證,初步形成調整意見,并于2008年經由地方病標準專業委員會討論通過,目前正按程序報送食品添加劑標準專業委員會審核,隨后向國家標準化委員會申請報批。
根據調整意見,我國將下調現行加碘量;如果所定碘含量不適合某些省份的實際情況,應由該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酌情做出適當調整,報國家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后執行。與此同時還要根據《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的規定,落實對高碘地區和某些患甲狀腺疾病或其他不宜攝入過多碘的病人供應不加碘鹽。
規范使用抗結劑對身體無害
另外,針對有關媒體對食鹽抗結劑“亞鐵氰化鉀”安全性的質疑,衛生部13日回應表示,有關食品安全方面專家認為,規范使用食鹽抗結劑“亞鐵氰化鉀”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亞鐵氰化鉀,俗稱黃血鹽,是國內外廣泛使用的食鹽抗結劑,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及日本、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歐盟都允許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中允許其在鹽和代鹽制品中作為抗結劑使用,用于防止食鹽結塊,最大使用量為10mg/kg,在產品包裝上應當標識,可以標識為“亞鐵氰化鉀”或“抗結劑”。
專家指出,亞鐵氰化鉀中的鐵和氰化物之間結構穩定,只有在高于400℃才可能分解產生氰化鉀,但日常烹調溫度通常低于340℃,因此在烹調溫度下亞鐵氰化鉀分解的可能性極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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