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藥監總局公布11批次不合格畜禽肉樣品涉5省份


    時間:2015-07-30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今日公布5月—6月抽檢畜禽肉420批次樣品結果。其中,抽檢發現不合格樣品11批次,共涉及北京、黑龍江、福建、河南、四川等省份。


      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為:


      哈爾濱市大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豬里脊肉和北京森順恒發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森順恒發前臀尖檢出禁用獸藥沙丁胺醇;


      許昌鑫匯肉類聯合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帶皮腿肉、雛鷹農牧集團鄭州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豬肉和河南省濟源市軹城鎮孫六虎屠宰場生產的白條雞檢出禁用獸藥氯霉素;


      成都伍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豬肉檢出恩諾沙星殘留超限量;


      福州市晉安區南湖農貿市場鄭國水禽肉店經營的雞肉檢出禁用獸藥呋喃唑酮代謝物;


      河南省許昌市東城區樂購便民店經營的肉雞檢出禁用獸藥呋喃它酮代謝物和磺胺甲基嘧啶等磺胺類藥物殘留超限量;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康記家禽經營部經營的雞肉劍閣土公雞檢出禁用獸藥氯霉素;


      河南省鄭州市中牟縣官渡市場四輩白條雞攤和春慶白條雞攤經營的雞肉檢出禁用獸藥呋喃唑酮代謝物。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表示,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北京、黑龍江、福建、河南、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黑龍江、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將涉及畜禽養殖環節的9批次不合格產品相關情況移交畜牧部門處理。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上述5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調查整改情況需于8月20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并向社會公布。


      同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5家肉及肉制品大型生產企業進行了抽檢,抽取的樣品檢驗全部合格,這5家企業是青島萬福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發正大有限公司、遼寧千喜鶴食品有限公司、泰安泰山六和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眾品食業股份有限公司。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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