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質檢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質檢總局檢驗監管司司長孫文康發布了2016年度全國進口食品接觸產品質量狀況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
2016年,全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嚴格按照相關法律,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進口食品接觸產品檢驗監管工作,嚴把進口食品接觸產品質量關,積極服務新業態發展,促進進口貿易便利化。
白皮書顯示,2016年,全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共對151563批、4.69億美元的進口食品接觸產品實施檢驗監管,批次同比增長45.4%、貨值下降2.1%。進口產品主要包括日用陶瓷、塑料制品、金屬制品、紙制品及其他材料制品,其中其他材料制品以玻璃制品為主。
2012年至2016年,全國食品接觸產品進口量由1.5萬批猛增到15萬批,而平均每批貨值則由1.6萬美元下降到0.3萬美元,進口食品接觸產品呈現逐步小批量化、零散化的趨勢。
白皮書顯示,2016年,全國質檢機構共檢出不合格進口食品接觸產品14895批,批次不合格率為9.83%,其中標識標簽不合格14685批,安全衛生項目檢測不合格154批,其他項目檢驗不合格206批。
2012年至2016年,全國進口食品接觸產品批次不合格率由不到4%上升到近10%,呈逐年升高趨勢。其主要原因是貿易商在每批進口貨物數量不多、貨值不高的情況下更容易忽略產品質量問題。
白皮書顯示,除標識標簽不合格外,進口食品接觸產品不合格情況主要體現為日用陶瓷鉛、鎘溶出量超標,塑料制品蒸發殘渣(多為正己烷蒸發殘渣)、丙烯腈單體超標、脫色試驗不合格等,不銹鋼制品鉛、鎘、鎳、鉻等重金屬溶出量超標及金屬表面涂層蒸發殘渣、鉻、氟檢出超標,紙制品微生物超標,玻璃制品重金屬超標及其配件重金屬和蒸發殘渣超標、脫色試驗不合格等。
實驗室檢測不合格比例由高至低依次是塑料制品、金屬制品、紙制品、玻璃制品、日用陶瓷,這樣的對比也符合公眾對于不同材料質量安全的基本認知,塑料制品存在的質量安全風險相對較高,而玻璃制品和陶瓷制品則相對安全。
對于不合格的進口食品接觸產品,按照《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經整改合格的允許其進口,但涉及安全衛生項目不合格的,則全部實施退運或銷毀。2016年,共對88批次進口食品接觸產品實施退運,對161批實施銷毀。
2016年11月,國家衛計委和食藥監總局發布《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1-2016)等53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涉及搪瓷、陶瓷、玻璃、塑料、紙、金屬及涂層、橡膠等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產品標準和檢測方法,對產品標識信息要求更全面細致,首次提出產品符合性聲明的標識要求,該標準已于今年全面實施。對此,白皮書建議貿易各方加強研究,提早準備。
此外,白皮書建議進口商、消費者、行業協會、市場監管部門、檢驗檢疫部門等在不同環節共同加強進口食品接觸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及風險信息收集,各盡其責,加強信息互聯互通,維護消費者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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