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取消35家企業龍井茶證明商標使用權


    時間:2015-04-21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由于西湖龍井茶名氣在外,加之產量有限,近年來,“龍井茶”、“西湖龍井”等名號被不斷冒用,許多不法商家混等混級、以次充好,或者用其他品種的綠茶冒充西湖龍井茶,以至龍井茶產區的茶葉口碑和銷售受到影響。

      記者從浙江省農業廳了解到,因為混等混級、以次充好,“龍井茶”證明商標注冊人——浙江省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取消了35家企業的龍井茶證明商標使用權。目前可使用龍井茶證明商標的企業為352家。龍井茶于2008年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注冊為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其法定產區涉及杭州、紹興、金華和臺州4市,覆蓋18個縣市、區的38.1萬戶茶農。簡單來說,只有這18個縣市區按照龍井茶標準制作的茶葉可以叫龍井茶,其他地方一律不能標注龍井茶字樣,否則就是侵權。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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