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獲悉,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司就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的《關于液態奶產品標簽標識有關問題的請示》中乳協[ 2014 ] 65號作出復函,提出調制乳產品可以根據產品特性使用“XX奶”作為產品名稱,并在產品標簽上標示產品類別“調制乳”。
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司在復函中表示,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調制乳》GB25191-2010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規定,調制乳是以不低于80%的生牛羊乳或復原乳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液體產品“調制乳”是該類液態奶產品的類別名稱。調制乳產品可以根據產品特性使用“XX奶”作為產品名稱,并在產品標簽上標示產品類別“調制乳”。涉及營養聲稱的標示內容應當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 GB28050-2011 規定。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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