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在例行發布會上表示,今年9月商務部和發改委共同頒布了《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明確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等規定。沈丹陽解釋稱,設置最低消費往往引發過度消費,助長鋪張浪費之風。
沈丹陽稱,今年3月份,中辦和國辦共同印發了《關于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意見》,提出為推行科學文明的餐飲消費模式,餐飲企業不得設置最低消費額。
“在試行《辦法》立法過程中,商務部會同發改委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和有關部委的意見,并對這些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經過慎重研究,對設置最低消費作出了明確的禁止規定”。沈丹陽如是說。
沈丹陽稱,設置最低消費具有明顯的強迫性,侵害了消費者權益。其次,根據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餐飲企業設置最低消費屬于餐飲經營者利用優勢地位作出了加重消費者責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規定。三是設置最低消費往往引發過度消費,助長鋪張浪費之風。(記者金彧)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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