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剛剛閉幕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審議。該修訂草案正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而此次《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一大亮點在于:首次提出對保健食品實行備案制。
《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第六十六條明確指出:使用新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注冊。但是,對成品及其原料的安全性和保健功能可以通過國家標準、規范等通用要求進行評價的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實行備案管理,具體目錄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調整并公布。其他保健食品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實行備案管理。
若該草案最終得到通過,那就意味著,未來很多保健食品的注冊管理將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對此,國家食藥監總局有關保健食品專家表示,對于保健食品到底審批好還是備案一直存在爭議,未來或考慮對保健食品實行審批與備案相結合的分類管理。除使用新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須注冊審批外,其他保健食品實行備案管理,備案工作由省級食藥監部門負責。
對此,有行業觀察人士表示,備案管理意味審批權下放,也有利企業負擔減輕,或加速保健食品行業發展。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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