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食藥總局:六措施加強農村食品安全監管


    時間:2014-06-19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消息,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滕佳材表示,各地要從六個方面做好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優化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社會環境,正確處理好發展和安全的關系。


      一是摸清底數、排查問題。各地要以機構改革為契機,由省級局統一部署,縣級局為主落實,發動鄉鎮或街道食品監督所的力量,對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經營、餐飲、小作坊等食品市場主體開展一次大摸底,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并認真排查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問題為導向,制定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實施“靶向監管”。


      二是突出重點、嚴管重罰。各地要在基層食品監管機構組建初期,重點針對制售假冒侵權食品、銷售過期或變質食品、集貿市場和小攤點食品來源不明等問題加大整治力度,并強化對向農村輸送食品的批發市場、學校食堂和農村紅白喜事集體用餐等場所和單位的監管力度,堅持嚴管重處,堅決遏制食品違法違規行為。


      三是創新機制、示范引領。各地要通過培育一批基層典型,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導向性和規范性;加強社會綜合治理創新,發揮各地食安辦、農村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的積極作用,利用多種手段、多種渠道發動社會共治;重視基層建設,在人財物等方面向基層傾斜,制定符合基層實際的監管制度,切實讓監管力量沉下去。


      四是創新思維、積極探索。各地要以《食品安全法》的修訂為契機,大膽創新,勇于創新,健全完善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制度。


      五是強化責任意識、落實屬地責任。各地要強化地方政府負總責的意識,發揮好各級政府的領導以及食品安全辦的組織協調作用,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各級政府充分調動各種資源強化食品安全監管。


      六是強化宣傳教育、科學構建長效監管機制。各地要在集中治理突出問題的基礎上,更加注重宣傳教育和示范引領作用,著力提升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整體素質,優化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社會環境;正確處理好發展和安全的關系,按照“保安全,促發展”的總體要求,以保障食品安全為目標,對農村食品生產經營者,尤其是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強化指導、規范和扶持,探索構建長效監管機制。


    來源:中國青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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