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印發《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其中提到,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處理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集和產生的重要數據和核心數據,法律、行政法規有境內存儲要求的,應當在境內存儲,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依法依規進行數據出境安全評估。
同時,《管理辦法》指出,行業監管部門鼓勵數據開發利用和數據安全技術研究,支持推廣數據安全產品和服務,培育數據安全企業、研究和服務機構,發展數據安全產業,提升數據安全保障能力,促進數據的創新應用。
“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囊括什么?本次文件對此也作出了明確定義與范圍界定——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包括工業數據、電信數據和無線電數據等。
根據數據本身屬性及相關影響,《管理辦法》也實行相應的分類分級管理:
一方面,根據行業要求、特點、業務需求、數據來源和用途等因素,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分類類別包括但不限于研發數據、生產運行數據、管理數據、運維數據、業務服務數據等。
另一方面,根據數據遭到篡改、破壞、泄露或者非法獲取、非法利用,對國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個人、組織合法權益等造成的危害程度,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據分為一般數據、重要數據和核心數據三級。
數據是數字時代的核心生產力。近年來隨著互聯網、云計算等業務高速發展,國家安全、產業安全及個人隱私權等諸多相關問題也逐步,我國在網絡安全和數據治理方面的政策不斷出臺,立法體系不斷完善,對于數據安全的監管力度不斷提升。長城證券指出,數據安全已進入強監管時代——
2021年9月《數據安全法》頒發,2021年11月《個人信息保護法》施行,2022年1月《網絡安全審查辦法》修訂版頒布。而在2022年7月7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并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該文件也明確了應當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的情形與內容。
值得一提的是,之前針對智能網聯汽車領域,工信部還發布了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的意見,提出智能網聯汽車企業應當履行數據安全保護義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境內存儲,需要向境外提供數據的,應當通過數據出境安全評估。
中國銀河證券指出,數據安全是國家信息安全的載體。對數據要素掌控和利用能力,已成為衡量國家之間競爭力的核心要素。數據權屬既是一個重大的現實問題,也是通信行業發展的新機遇。因此,我國嚴控數據出國出境,為我國部分企業創造了發展機遇和市場空間,提升了國內數據中心的需求量,有助于通信行業長期安全穩健發展。
招商證券則認為,密碼是保障網絡與信息系統的基礎支撐,密碼技術是保護數據安全的有效手段。未來以安全多方計算、同態加密、可搜索加密、聯邦學習等為代表的新型密碼技術,將成為保障數據安全的核心技術,貫穿數據安全全生命周期管理,成為保障數據安全的底層核心。
分析師進一步指出,以三未信安為代表的產業鏈中上游廠商產品標準化程度較高,且不易受到單一行業需求波動影響,具有較高成長確定性和穩定性;格爾軟件、信安世紀、數字認證等密碼應用廠商具有較高的產品粘性,在優勢行業已形成較高的壁壘,有望受益于所在行業需求釋放。
轉自:科創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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