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工作的通告》要求,移動、聯通、電信三大運營商日前均發布公告,宣布啟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一直備受關注的“虛擬運營商”已近在咫尺。
中國移動、電信方面稱,公司將會為前去洽談的企業提供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合作需求書,企業可據此提出合作意向書,并于約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反饋,正式提出合作意向。而聯通在公告中更是明確了具體申請流程和接洽意向企業的時間節點。業內預計,若運行順利,年底前會產生至少6家虛擬運營商牌照——
哪些民企能“入圍”
業內分析認為,騰訊、阿里、新浪、百度等境外資本占比較大的國內互聯網公司或無緣此次申請,大型零售企業如蘇寧、國美、京東、阿里巴巴等以及像聯想集團這樣的IT廠商幾率較高
民企入電信業開閘,究竟哪些民企會拿到虛擬運營商牌照近段時間一直被業內熱議。
工信部的通告要求,“在有轉售企業提出合作意向之日起4個月內,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與兩家以上轉售企業簽署合作協議,并在試點受理期間與兩家以上轉售企業開展合作。”業界人士認為,這意味著年底前國內市場至少會有6家虛擬運營商。
工信部還對虛擬運營商的資質有規定:“民間資本占公司資本比例不低于50%,且單一最大股東是民間資本的公司。”
對此,業內有猜測認為,這或許意味著騰訊、阿里、新浪、百度等境外資本占比較大的國內互聯網公司無緣此次申請。在工信部公告發布不久,業內人士認為,有意向的企業應該是大型零售企業如蘇寧、國美、京東、阿里巴巴等以及像聯想集團這樣的IT廠商。其中,有渠道優勢并已經在幫助三大運營商銷售手機號碼的大型零售商如蘇寧、國美的呼聲相對較高。
國美、蘇寧都有一個共同之處,就是有強大的渠道優勢。在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初期,蘇寧、國美等傳統渠道商更具優勢,其所開展的移動業務差價“批發零售”模式最為清晰,也較少觸及運營商核心利益,有望率先獲牌。
蘇寧電器已擁有1700多家門店和至少8000萬的真實會員客戶群,連鎖網絡深入三四線市場。而在線上,蘇寧目前還有云應用商店、蘇寧云閱讀等產品上市。蘇寧自有手機客戶端數量將快速發展,應用支持的平臺橫跨IOS、Android、WP等主流智能手機操作系統。
“虛擬運營商在前期必然會打價格戰。”通信專家陳志剛認為,長遠來看國內的電信資費已經處于下降趨勢,而虛擬運營商的加入將會更加刺激這一態勢。由于國內的電信業務市場基本已經處于飽和狀態,像蘇寧、國美等連鎖零售企業入駐虛擬運營商市場,勢必會優先整合上下游產業鏈及自己的客戶群體,通過與自己優勢業務結合的打包套餐來降低成本,用直接降價、或者交叉補貼的形式,跟運營商搶奪市場份額。
意義何在——
電信業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
接入網服務、移動通訊轉售業務等都屬于虛擬運營商的業務范圍
嚴格意義上來講,“移動轉售業務”只是“虛擬運營商”的一部分,是指從擁有移動網絡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購買移動通信服務,重新包裝成自有品牌并銷售給最終用戶的移動通信服務。移動通信轉售企業不需要自建核心網、傳輸網等移動通信網絡基礎設施。
“虛擬運營商”的概念于上個世紀末誕生于歐洲,指擁有某種能力如技術能力、設備供應能力、市場能力等,與電信運營商在某項業務或者某幾項業務上形成合作關系的合作伙伴,和電信運營商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分成。以總部在英國的維珍移動為例,它是國際上最有名的虛擬運營商之一,能夠向用戶提供自己品牌的SIM卡、資費套餐、定期發送賬單,除了物理網絡以外,維珍移動幾乎具備運營商的全部功能。
去年6月,工信部發布了《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要求在移動通訊轉售業務試點、接入網業務試點和用戶駐地網業務、網絡托管業務、增值電信業務、通訊工程建設等電信八大領域進一步向民間資本開放。其中接入網服務、移動通訊轉售業務、增值電信業務等都屬于虛擬運營商的業務范圍。
三大運營商同時宣布啟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也意味著醞釀已久的電信行業改革和虛擬運營商服務開始有實質性的進展。
關系如何——
“基礎”與“虛擬”將復雜競合
三大運營商將同時擁有對虛擬運營商的“批發”業務和對消費者的“零售”業務
據工信部透露,目前已經收到書面反饋意見48份,轉售業務競爭激烈。在申請牌照的企業中,最積極最強勢也最有可能獲得牌照的是以國美、蘇寧和迪信通為代表的渠道企業。這些公司由渠道商搖身一變為虛擬運營商,與運營商的關系也將由簡單合作變成復雜競合。
觀察近期企業財務報表可以發現,三大運營商在3G時代的盈利表現乏善可陳。以中國移動為例,2013年第一季度利潤為279億元,同比增長僅0.3%,增幅進一步收窄。“目前我國移動通訊市場的滲透率已經達到80%以上,整體市場規模增長越發緩慢。”電信行業分析師王念春認為,“選擇兩個或者多個虛擬運營商共同進行市場推廣能夠為運營商分擔經營壓力、分散經營風險和發展創新業務。‘虛擬運營商’業務或許成為‘4G’和‘寬帶中國’項目外電信行業重要的業績增長點。”
如果說以前三大運營商是將電信業務零售給客戶,未來他們將同時擁有對虛擬運營商的“批發”業務和對消費者的“零售”業務,一方面享受渠道建設成本降低、銷售額擴大的實惠,一方面得接受虛擬運營商的價格對壘和對自由銷售渠道的沖擊。
“三大運營商畢竟掌握著最核心的基礎網絡的所有權和定價權,”飛象網CEO項立剛認為,虛擬運營商對其沖擊有限。
誰將受益——
消費者權益得到更大保障
隨著移動轉售業務牌照的發放,相關部門將對申請企業資質進行嚴格審定,業務內容、流程規定等也將出臺
最直接的受益方肯定是消費者。虛擬運營商在初期想從三大運營商手中分得客戶的唯一方法在于低價,預計工信部在移動通訊業務細則中也將對移動轉售業務的定價作出進一步規定,以保護虛擬運營商的發展。未來用戶會有更低的費用和更多的選擇。
“轉售業務還對解決濫用增值服務提供商帶來的頑疾發揮重要作用。”易觀行業分析師王郡談道,在運營商跑馬圈地時代,提供增值服務的門檻很低,幾個人、幾臺電腦、幾個服務器就能申請到業務。“這對運營商業務迅速拓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業務不規范,經常出現損害消費者利益的情況。”例如,捆綁短信消費、網絡計費混亂等問題都曾被用戶詬病。隨著移動轉售業務牌照的發放,相關部門將對申請企業資質進行嚴格審定,相應的業務內容、流程規定等也將出臺,消費者的權益能得到合理保障,也有利于提高運營商市場形象。
“做虛擬運營商對實際業務能力要求很高,按照國際經營來看盈利情況也一般,許多大企業進入主要是瞄準了客戶群體未來的開發潛力,而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項立剛認為,“民營企業在申請前應根據自身能力審慎抉擇。”
來源:CCTIME飛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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