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限制OR開放?OTT鞭策運營商自我革新


    時間:2013-06-03





      近日,運營商與OTT勢同水火,關于運營商收費與否的消息層出不窮,然而,僅僅是收費就可以一勞永逸的解決運營商所面臨的所有問題嗎?答案當然是:不。OTT是新時代的產物,正在悄然改變著產業格局,運營商的目光應該放得更遠,改變自身加以應對,而不僅僅是眼下的困窘。

      限制OR開放?

      今年前2個月,由于微信、微博等業務的替代效應,運營商的點對點短信業務量有了明顯的下滑。以中國移動為例,微信業務為中國移動帶來10%的數據流量業務,但占用了60%的信令資源。

      面對如此巨大的數據侵蝕,運營商到底應該如何應對OTT業務?繼續開放平臺引入更多OTT廠商形成產業競爭,還是加以控制限制其發展?

      針對該問題,有業內人士表示,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在開放的平臺之下,OTT服務必將興起,就算是運營商也無法限制其發展。作為運營商,不僅應該開放OTT的發展,還應該主動優化自身管道業務,同時推出帶有OTT業務的互聯網服務參與競爭。

      在4G時代尋求突破

      不僅僅是中國,全世界各地的運營商都在遭受OTT的侵蝕,面對形勢的改變,運營商們都采取了不同應多措施,有的為用戶提供無限制短信發送、包月不設限的流量和VOIP電話,有的強行收費面臨反壟斷重罰,有的則完全放開不設任何限制。

      在中國,運營商又應該推出怎樣適合中國國情的解決方案?有專家表示,未來將是4GLTE網絡,在這個全IP化的網絡環境之下,會更容易集成很多新的功能和應用,運營商必須在4G時代中做好新應用的準備,把自己的觸角卡位到應用層面,才能有所突破。

      目前,中國移動重構飛信、中國聯通加大沃友推廣力度、中國電信推出翼聊產品,其目的不言而喻。

      “推出帶有OTT業務的移動互聯網服務參與競爭,才能更為廣泛的參與到應用層面的開發和增值之中。”該人士表示。

      制定標準和差異化的服務

      面對OTT產業的井噴式爆發,運營商在提供優質網絡接入服務的同時,應該承擔起整合監督的責任。有專家認為,運營商應該為OTT服務的接入制定標準和差異化的服務,并采取一定的限制條件加以監管。

      據了解,一些國家的電信監管機構已經開始嘗試對OTT應用實施相同監管要求,考慮把一些基本公共性的普遍服務納入OTT應用中。例如,歐美是從防止泄露國家機密、保護公民隱私信息兩個方面對其進行管理和約束。

      對中國運營商來說,尋求政策上的阻斷或者技術上的阻斷,并不能獲得監管機構道義上的支持,也會面臨輿論的壓力。但是從服務保障的角度來看,把OTT類的應用納入合規性的監管中,則應該成為政策上的優選方案。

      合作創造共贏

      中國移動研究院院長黃曉慶表示,運營商未來的增長一定是來自于數據。他在一份統計報告中指出,美國的Verizon、日本的NTTDOCOMO等提供的4G套餐中,短信和語音已經不是收入構成的主流,用戶可以享受語音、短信不限量,或網內不限量的服務。運營商的收入重點,也將相應從傳統語音轉向為數據業務。

      數據業務的激漲是移動互聯網爆發的重要表現,縱觀全局,在移動互聯網發展中,開放、合作、共贏乃大勢所趨。運營商若以全新的視角和開放共贏的理念布局移動互聯網,將對移動互聯網進一步發展造成深層次的促進意義。

      而中國聯通董事長常小兵則表示,希望微信等OTT服務商能找到很好的商業模式。雖然聯通在短信、通話等傳統業務上有所萎縮,但微信和微博也為運營商帶來了很大數據業務流量,在移動數據方面的增長簡直是爆發式的,若微信失敗,聯通也將得不償失。



      同時,在GMIC北京2013全球互聯網移動大會上,騰訊CEO馬化騰表示,運營商和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的關系是水乳交融、互惠互利的,從長遠看,應該是合作共贏的。


    來源:CCTIME飛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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