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資進電信各方博弈凸顯競合之困


    時間:2013-05-29





      虛擬運營商試點啟動,民資入局電信業正式開閘。以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為起點,民間資本將憑借“虛擬網絡運營商”的身份進入電信行業。

      在向外界征求了4個多月的意見后,5月17日,工信部正式公布了《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方案》,要求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電信運營商在試點期內與兩家以上民營轉售企業開展合作,虛擬運營商的試點工作同時啟動。這標志著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電信業邁出了實質性步伐。業內預計,首家虛擬運營商最早將于6月啟動,最晚則為10月。據方案規定,三大電信巨頭各自需轉售至少2個虛擬運營商牌照,也就是說年底前至少會有6家新虛擬運營商出現。至少6個名額誰將成為首批虛擬運營商,引發各方猜想。

      破題之路,一波三折

      此次《試點方案》的出臺,被各方寄予厚望,不少業內人士認為,引入“虛擬運營商”的重要性可以說是2008年重組之后又一次電信業重大變革,也是我國民間資本進入基礎電信業務之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更重要的是,這是國內民營資本首次真正意義上進入國有壟斷行業。

      民資入局電信業算是實質性破題。回首其發展之路,可謂一波三折,雖說在改革開放已經30多年的今天,民營經濟數量已占到企業數量的90%以上,民營經濟已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民資入局卻歷經分段式推進。早在2005年國務院就出臺允許民間資本進入壟斷行業的“非公36條”;2010年5月國務院再度出臺“新非公36條”加以完善,其中就提出支持民間資本涉及電信業的領域;2012年底,國務院加大力度督查“新36條”的落實與推進情況,其目的就是“進一步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認真貫徹落實‘新36條’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民間投資實施細則。

      在國有行業中引入民間資本,已是現階段國企改革不可繞過的重要環節。據了解,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的申請受理時間為發文之日起至2014年7月1日,試點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也就是說,從現在算起,該業務的試點期大約為2年半的時間。業內預計,國內首家虛擬運營商最早將于6月啟動,最晚將于10月啟動。但是否虛擬運營商將在10月前開始提供服務,還有待市場整合的進程,畢竟民資入局是個龐大的系統工程,推出試點已是多年來,各方不斷努力下來之不易的重要成果。

      市場競爭,虎口奪食

      虛擬運營商的出現將對我國現有電信業的市場發展格局產生微妙變化。從市場布局的長遠來看,雖然虛擬運營商的到來對基礎網絡運營商而言是“狼來了”,但從最現實的層面來看,向虛擬網絡運營商出租網絡,或能為基礎運營商帶來額外的收益,從而提高資產利用率、攤薄運營成本,甚至憑借民資的靈活性優勢,在市場布局上尋找到新的商業契機。因為《試點方案》明確指出,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將可以通過租用電信運營商的網絡,向消費者提供基礎電信服務。

      管理咨詢公司ValuePartners認為,開放虛擬運營市場、引入民間資本,將會刺激整個電信市場的活力,更加充分的競爭也會給這個飛速變化的市場帶來無限可能。正如業內專家陳金橋所說,表面上看,虛擬運營商的進入將會影響到基礎運營商的業務。但是,未來的電信競爭是立體化的差異競爭,是虛擬運營商和虛擬運營商之間在業務上的競爭,基礎運營商和基礎運營商在網絡設備上的競爭,而虛擬運營商和基礎運營商則是一種合作共贏的關系,二者之間并不存在競爭關系。

      虛擬運營商作為市場新的競爭主體,必將給運營市場帶來影響,作為新軍的虛擬運營商如何在基礎運營商的傳統優勢領域“虎口奪食”值得關注。業內人士預計,根據《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方案》,至少將有6家民營企業成為新的“虛擬運營商”,加上原有的三大運營商,電信市場將出現至少9家運營商企業。根據國外市場經驗,屆時為爭取新用戶,企業之間,特別是新出現的“虛擬運營商之間”,會展開激烈的市場競爭,電信市場的整體資費水平也會因此在短期內大幅度下降。有業內人士還預測,不僅個人用戶電信資費將下降,隨著IDC和ISP業務牌照的發放,國內電信和互聯網行業的全行業成本也將有望大幅下降。

      設置門檻,博弈升級

      工信部此次文件規定,“在有轉售企業提出合作意向之日起4個月內,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與2家以上轉售企業簽署合作協議,并在試點受理期間與2家以上轉售企業開展合作”。從文件來看,雖然牌照是由工信部發,但能否入選關鍵還在三大電信運營商如何選擇合作對象,運營商具有合作的選擇權,從這個層面分析,沒有任何一家電信運營商會選擇能“革”自己命的企業合作,因此在選擇上三大運營商將極具戰略意義,甚至有專家預言“互聯網企業獲得與三大運營商合作的概率很低”。

      此外,“外資投資超過10%無資格申請”的硬性規定也成為民資進入電信業的又一門檻。這兩大條件,從一定程度上抬高了互聯網企業的準入門檻,但這只是理論上,在實際運作上運營商將如何選擇值得期待,不同陣營之間的合作與競爭將成為此輪改革的重頭戲。

      虛擬運營商此次將正式登場,這無疑是產業發展的一大利好,但業界不少人表示由于通信技術的更新換代以及移動互聯網的興起,電信市場的競爭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尤其是微信等OTT業務的加入,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改變了電信業的競爭格局,電信業的競爭不再只是運營商之間的爭奪,互聯網企業、終端制造商等都沖擊著產業的發展,運營市場競爭進入到一個更高的層面,甚至直言引入虛擬運營商的“最佳時機已過”。

      其實不然,從彌補缺失領域、擴張市場的層面來看,虛擬網絡運營商對于基礎電信運營商來說還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問題的關鍵在于“如何從為虛擬網絡運營商提供網絡上創造價值,如何構建合作方式并降低風險”。

      電信市場向虛擬網絡運營商的開放已是大勢,雖已有政策護航,但在執行與落地上還需要企業之間的合作。工信部表示,在這里,轉售企業與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只是競爭的關系,更是合作的關系,希望雙方在試點過程中逐步探索合作共贏的模式,共同將移動通信市場這塊“蛋糕”做大。基礎電信運營商與虛擬網絡運營商的合作走向,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雙方的戰略布局,對此我們拭目以待。


    來源:通信信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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