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電信業在世界電信日沒能盼來4G牌照的下發,卻意外地開啟民資入局基礎電信業的窗口。工信部于5月17日世界電信日當天發布了《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根據方案,獲得試點批文的轉售企業可從基礎電信運營商處購買服務,重新包裝后銷售給消費者,其中包括語音、短信、數據流量等業務。據悉,已經有超60家企業擬申請開展移動轉售業務。
從試點業務的提出來看,試點企業將為成為真正意義上的虛擬運營商,這也意味著民資進入電信業將進入實質階段。啟動移動通信轉售試點只是電信業改革萬里長征的第一步,試點方案發布后,還有大量細節有待申請者與基礎運營商溝通、確認,可以說,離最終推出業務還有漫長的路要走。虛擬運營牌照對于轉售企業而言價值幾何?在運營商與OTT競合態勢縱橫交錯的背景下,虛擬運營商還有多少發揮空間?業內專家認為,試點方案中明確的試點企業必須有客服,必不能建網,業務管理、計費、營帳可建可不建,這給虛擬運營帶來更廣闊的發展機會。
虛擬運營時代將正式到來
工信部公布的試點方案明確了試點申請受理時間為發文之日起至2014年7月1日,試點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與年初的征求意見稿相比,試點方案對申請單位的資質等方面的內容進行了細化。
試點方案明確了試點企業申請資質必須為民企,同時不得自建硬件網絡。方案對三大基礎運營商也進行了限制: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與2家以上轉售企業簽署合作協議,并在試點受理期間與2家以上轉售企業開展合作;三大運營商向轉售企業提供的業務接入質量不得低于自營業務的接入質量;三大運營商給予轉售企業的批發價格水平應低于其當地公眾市場上同類業務的最優惠零售價格水平;三大運營商不得與轉售企業簽訂含有排他性條款的協議。值得一提的是,對于號碼資源,工信部將規劃統一號段用于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并分配給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
從2005年“非公經濟36條”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包括電信在內的壟斷行業,到“新36條”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電信建設,電信行業開放可謂堅冰難破。試點方案正在逐步細化配套的跟進措施,政策細化有望增強國內企業參與電信業改革的信心。
對于移動業務轉售試點,電信專家付亮認為,試點工作的展開標志著我國電信業向民營資本開放又推進了一大進步。的確,政策開閘將促使更多有技術、有財力的企業能夠進入電信業,既有利于電信行業的改革和市場的開發,也將提升用戶體驗、改善服務質量,從而與國際市場接軌。
方案利好民企輕裝上陣
目前,全球有1100多家移動虛擬運營商,2011年全球移動虛擬運營商用戶1.05億戶,占移動電話用戶數的1.8%。有分析認為,國內兩年試點期,虛擬運營商用戶滲透率或可達到1%。按照通信業目前的市場規模,虛擬運營市場可達100億元以上。據悉,目前已有60多家民營企業已經或正在與三大運營商接洽,除了迪信通、樂語等傳統手機渠道代理商,還有蘇寧、國美、京東商城、紅豆等。
電信專家付亮認為,試點方案中明確的試點企業必須有客服,必不能建網,業務管理、計費、營帳可建可不建,這給轉售企業虛擬運營帶來了兩方面的發展機會。其一,明確了輕投入、代售型“虛擬運營”可進入,利好蘇寧、國美、天音、迪信通等渠道服務商快速開展業務。它們已有客服,其他可全部借用運營商的資源。其二,建立資費管理系統的深度合作肯定會試點,而試點者必須有其他資源可借用,尤其是客戶組合服務需求。這方面比較看好263、淘寶、360、用友等企業。
眼下,新興OTT業務對于傳統電信業務的沖擊在不斷擴大,在通信業人口紅利逐漸消失,三大運營商市場格局基本固定的情況下,虛擬運營商能夠掌控的絕對市場空間其實并不大。付亮認為,試點企業將面臨三大挑戰,即如何與三大基礎運營商硬碰硬?移動轉售業務如何與自身現有業務實現有機融合?如何在基礎運營商2G/3G/4G過渡的過程中獲得發展機會?從試點方案本身來看,明確了虛擬運營商的進入門檻,沒有資本規模等要求,而是從客戶服務方面加以限定,雖然執行有效,但并不容易監督。
虛擬運營牌照價值幾何?
目前,在三大基礎運營商“三國殺”的市場競爭背景下,如何把握和基礎運營商的競合關系,虛擬運營商的盈利空間到底有多大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電信專家馬繼華認為,對于虛擬運營,拿牌比用牌更吸引人。通信市場的產業范圍很廣,顯然只有獲取了基礎性的運營牌照才能錦上添花,為其他相關業務提供保護傘與筋骨氣。獲虛擬運營商牌照,試點企業能夠在擴展市場初期以電信業務批發商的身份經營電信傳統業務積累用戶群,借助新技術提供成本更低、用戶體驗更好、互聯網特點更明顯的新型業務,在通信和互聯網結合上尋找新的商業模式。
此前被認為最有可能入局的騰訊近日明確表示,不會進入虛擬運營市場。業內分析認為,從騰訊放棄虛擬運營商牌照看來,虛擬運營商牌照對于那些申請企業而言更多的只是一個象征意義。獲得虛擬運營商牌照,在資本市場上是一個好的炒作點,在媒體領域也是不錯的宣傳機會。
騰訊則不一樣,騰訊有7億多用戶,在互聯網領域技術、管理、運營商都是領先的,商業模式很清晰,所以牌照的誘惑力有限。更為關鍵的是,工信部近日發布征求意見稿,擬加強對新型電信業務的管理,有分析認為,包括微信、微博等都將納入其管理范疇。因此,可以設想一下,一旦騰訊獲得虛擬運營商牌照之后,勢必會面臨更為嚴格的投訴、監管等方面的政策約束。或許,不想引起監管部門的注意是騰訊放棄虛擬運營市場的初衷。
早在十年前,中國市場就已出現過虛擬運營商的探索,潤迅在廣東及英國維珍在上海的嘗試,均由于政策等因素以失敗告終。當年的政策風險雖不復存在,但經過數次重組之后,三大運營商的競爭進入白熱化階段,3G業務逐步普及。移動互聯網的風生水起改變了電信業的生態環境,電信市場的競爭已經不再只是運營商巨頭之間的角力,而是全產業鏈應用模式的比拼,各方都面臨著更為嚴峻的政策監管形勢,因此,此時的虛擬運營市場不只是美味的蛋糕,更像是帶刺的玫瑰。
來源:通信信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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