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營商須與應用提供商建立合作共贏機制


    作者:盧曉晨    時間:2013-05-14





      通信業務,再到今日我們正身處其中的多元化數據業務。中國市場情報中心(CMIC)數據統計顯示,2012年移動短信量同比下降20.58%,語音電話業務量同比下降5.63%,而移動數據流量同比上漲95.79%,這證明隨著時代的發展,多元化的數據業務必將取代短信和語音溝通的單純模式,并成為歷史的新寵兒。

      OTT企業并非“寄生蟲”,終將與運營商互利共生

      曾經一條“微信將收費”的消息引起業界和廣大用戶的強烈反響。原以為運營商和OTT企業間將有一場浩大的戰役,然而這場利益角逐只不過是虛驚一場。

      OTT即“OverTheTop”的縮寫,在通信行業意味著互聯網公司越過運營商,開發各種視頻及數據服務業務,并可直接面向用戶提供服務和計費,致使運營商淪落為單純的通信管道。由于國內基礎通信設施建設還不完善,大量通道被OTT應用霸占,導致正常的通話通道使用受到影響,甚至在某些地區還出現通話信號質量差、經常中斷的情況。而細數運營商的盈利模式,無論是推出的各種通話、流量、短信包,還是通過銷售定制手機來捆綁用戶,其實質都是依靠最基礎的通信網絡收取一定的通信費用,而這相對于每年運營商投入在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維護及研發的巨額成本,恐怕有些單薄。一面是逐年下滑的語音、短信傳統業務,另一面是影響自身通信服務且看得見摸不著的OTT應用巨大價值,運營商可謂是四面楚歌,進而才演繹出前段時間運營商與OTT企業“交火”的場面。

      OTT企業表面上為運營商制造了困境,但換一種角度想,這又何嘗不是為運營商帶來了一種新的利益機遇。先有香港電訊與騰訊合作推出8元微信包月套餐;后有中國聯通與搜狐視頻合作推出15元6GB包月視頻定向流量套餐,并采取分成模式來實現各自盈利目的,無疑都證明了OTT企業與運營商的關系:并非“寄生蟲”,而是應互利共生的合作伙伴。

      另辟蹊徑的中國電信 放長線釣大魚

      據悉,中國電信為吸引年輕人群、打造年輕用戶品牌,將牽手浙江衛視的《中國好聲音》,開辟其娛樂營銷的新模式。中國電信與中國好聲音定下18個月的全國巡演計劃,而觀眾只要在電信辦理了相關業務便可免費獲得演唱會門票。除此以外,天翼3G網絡也將同期播放,觀眾通過移動終端也可觀看演出。

      這種與當下最火熱的娛樂節目結合的營銷方式,無疑會吸引眾多歌迷的眼球,并且有效爭奪這些目標用戶并培養目標用戶對自身形成情感依賴,可謂是一種著眼于長遠利益的營銷方式。

      綜上,由于一直以來運營商都是以提供最基礎的通信服務身份出現,而隨著互聯網領域火箭式發展與創新,想要打破單一的運營模式、創造新的贏利點,必須與其他企業建立合作共贏的關系模式,擺脫一家獨大的困境思維。

    來源:賽迪網-CMIC 作 者:盧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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