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營商遭遇OTT:合作才能共贏


    時間:2013-03-22





      從年初至今,三大電信運營商與騰訊談判,計劃向OTT業務額外收費等傳聞不絕于耳,運營商和OTT服務商的博弈成為業界與媒體熱議的話題。OTT(overthetop,過頂傳球),這個來源于籃球運動的詞匯,在移動互聯網領域引發了軒然大波。它的洶涌發展正將運營商推進一場顛覆性的變革之中。

      躲不開的OTT利刃

      因為“繞開電信運營商,直接發展用戶”的特性,OTT讓服務商得以直接面向用戶提供服務。到目前為止,盡管許多OTT服務商尚未找到明確的盈利模式,但這些業務卻對電信運營商的現有業務產生了強烈的替代和分流,使運營商面臨著被迫淪為“傳輸管道”的危險。

      OTT是一個全球電信運營商都面臨的共同難題。市場研究公司StrategyAnalytics的最新研究報告顯示,由于越來越多的消費者被OTT消息服務所吸引,運營商2012年~2017年間在移動消息服務方面的收入將損失超過30億美元。

      OTT儼然是一把鋒利的劍,運營商怎樣都躲不開它的利刃。首當其沖的就是短信業務。3月18日,工信部公布的2013年前兩個月電信業務數據再次印證了這個趨勢:微博、微信等新型移動信息服務對短信的替代作用非常顯著。一方面是這些新型服務的信息溝通功能降低用戶使用短信的頻次,1~2月點對點短信發送量同比下滑10.6%;另一方面是微博微信的信息發布功能促使用戶不再訂購短信類信息服務,1~2月此類短信量同比下跌18.5%。

      不止是短信,當人們開始習慣通過各種手機應用程序發短信、打電話、視頻聊天,也就越來越遠離電信運營商的生存之道。對此,電信運營商高層都曾明確表示出擔憂。中國移動總裁李躍在去年的中國移動開發者大會上直指OTT業務占用運營商信令資源非常大。中國聯通總經理陸益民也表示,微信確實給運營商業務帶來嚴峻挑戰。在2013世界移動通信大會主題演講中,中國移動董事長奚國華認為,互聯網業務的異質替代作用日益凸顯,不僅對短信、彩信等增值業務形成替代效應,而且大量分流了語音業務。

      這一點,從中國移動日前發布的2012年業績報告中也可以看出。2012年中移動數據業務實現營收1663.48億元,較2011年增長19.4%。其中,無線上網業務高速增長,其流量比上年增長187.6%,收入比上年增長53.6%,占營運收入比例達到12.2%,成為收入增長的主要驅動力。同時,短彩信業務營收卻較2011年下降了約22億元,語音業務營收同比增長僅1%。有專家指出,這主要是受到來自微信、微博等的沖擊。盡管微信等OTT應用帶來了移動數據業務的大幅增長,但仍無法彌補語音、短信等業務被大量分流所造成的收入損失。

      用戶對傳統語音、短信服務的依賴度不斷下降,必然會導致電信運營商利潤的不斷下降。除了基礎通信服務外,電信運營商多年來探索的增值服務如視頻通話等,同樣受到OTT的沖擊,難怪各國電信運營商都將Skype、微信等OTT公司視為頭號對手。

      與其對抗不如合作

      在這場熱鬧的討論里,“微信免費時代或將結束”的新聞瞬間點燃網民怒火,紛紛將矛頭指向電信運營商,認為是他們向OTT收費才使得免費午餐即將結束,甚至有分析說,“OTT業務讓網絡不堪重負、占用大量信令資源”的理由,只是運營商在既得利益受到影響下找的借口。顯然,OTT收費在用戶端不僅行不通,反而會招致反感有損企業品牌形象。考慮到數億公眾的輿論,政府監管部門也未必會站在運營商這一邊。

      針對OTT對傳統運營商業務的沖擊,工信部部長苗圩在全國“兩會”期間接受采訪時表示,愿意將市場的交給市場。對于如何監管互聯網公司和傳統電信運營商之間的競爭,要從保護用戶的角度出發,做到一定的規范。這無疑就表明,運營商和OTT企業之間可以通過市場的方式來競爭或合作。

      “封殺它們或者加入它們”Joynthemorjoin them,關于運營商和OTT兩者的關系,《經濟學人》早就清楚地指出:運營商有兩個選擇。當然,加入的方法有很多種。如法國電信就同谷歌達成了收費協議,后者將為其巨大的互聯網流量向法國電信支付可觀的費用。而以西班牙電信為代表的歐洲幾大運營商則選擇自己提供OTT服務。



      盡管騰訊CEO馬化騰表示有關微信收費的言論純屬謠傳,騰訊也不會申請虛擬運營商牌照,但他也承認微信增加了很多數據流量,使得電信運營商要建很多基站。此前,馬化騰也表態,騰訊與運營商并不對立,兩者關系如同路與車,是互惠共贏,未來將爭取與運營商開展更廣泛的合作。對此話題,中國移動董事長奚國華也表示,OTT是未來發展趨勢,應對OTT沖擊的首要任務是搭建開放的平臺。

      運營商與OTT目前的關系雖然被形容成劍拔弩張,但從高層的回應可以看出,合作的可能性更大。移動互聯網的發展,開放、合作、共贏才是大勢,如果雙方簡單地對抗,最終損害的只會是廣大用戶的利益,進而影響企業自身的發展。在公平的市場上,不管是運營商還是OTT都應該順應潮流,面向用戶提供創新的個性化服務,共同開辟新的收入模式,而不應將力氣放在管道之爭上。合則贏爭則損。與其固守自我的陣地,不如共享更為廣闊的天地。



    來源:中國信息產業網-人民郵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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