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互聯網不正當競爭也要堅決說不


    時間:2013-02-05





    加大對企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處罰力度、樹立在互聯網行業的司法權威,已經成為當務之急。高額的賠償金在救濟被侵權人的同時,更能起到行業威懾作用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與西城工商分局共同約見了奇虎360公司相關負責人,對其利用“360安全衛士”在瀏覽器領域實施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予以行政告誡。

      1月3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對奇虎360公司給予行政告誡的具體原因:奇虎360利用壟斷市場優勢,通過不兼容、難卸載等方式阻止網民安裝其他軟件;還用推薦誘導、默認同步安裝甚至偽裝成微軟官方補丁等方式,將其旗下的360瀏覽器、360網址導航等產品強行安裝至網民電腦中,通過默認設置、強制升級等方式修改用戶瀏覽器和主頁設置。這已經是該公司半年來第二次遭到不正當競爭行為調查。去年10月,工信部表示將對“360瀏覽器竊取用戶隱私門”進行處理。

      近年來,奇虎360公司曾先后與一批同行間爆發沖突:2006年,因惡意引導用戶刪除雅虎助手和雅虎Widget軟件,被法院判處不正當競爭,賠償3萬元;2010年,因惡意卸載百度工具欄,被法院判處賠償百度38.5萬元;同年,因強行卸載金山網盾、貶損金山產品聲譽造成不正當競爭,被責令賠償30萬元;而在2011年知名的“3Q大戰”中,法院判決其賠償騰訊經濟損失40萬元,并在360官網首頁和《法制日報》發表致歉聲明……這家公司為何屢遭判罰而又犯錯不斷呢?

      “互聯網行業的不正當競爭花樣繁多,且愈演愈烈,目前主要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但程序繁瑣、耗時漫長,又不能及時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且賠償數額較低,起不到懲罰和震懾作用。”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分析認為。

      盡管不正當競爭官司纏身,但奇虎360公司目前卻已擁有上億用戶,收益達數億美元。而其歷年來因不正當競爭行為被判的罰款總額不過111.5萬余元,實在是“微不足道”。因此,加大對企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處罰力度、樹立在互聯網行業的司法權威已經成為當務之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劉俊海表示:“對于違法和不誠信的企業,無論其處于何種行業,政府部門都要零容忍,決不能姑息養奸。”他建議,可以在反不正當競爭領域中引入懲罰性罰款條例。

      據了解,美國關于互聯網不正當競爭及侵權的法律法規相對完善,處罰也較為嚴厲。2009年,Facebook遭遇“垃圾郵件之王”侵害后,將之訴至法庭,最終獲賠7.11億美元;2011年,雅虎也贏得同類訴訟案,獲賠6.1億美元。事實證明,高額的賠償金在救濟被侵權人的同時,更能起到行業威懾作用。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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