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虛擬運營商業務“開閘” 打電話有望免費


    作者:李光焱    時間:2013-01-18





    近日,工信部出臺的《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方案》(下稱《方案》)為民資開展移動通信業務“開閘放水”。有媒體據此認為,今年6月前后工信部會發放多家虛擬運營商牌照。業內人士則認為,虛擬運營商將重點在增值服務上打磨,而語音免費則會成為聚人氣的手段。不過,鑒于此方案尚在征求意見(截止日為2月6日),不排除后續將有變化。


    至少6家民企可嘗“頭啖湯”



    1月8日,工信部發布的方案顯示,獲牌照的民企可通過互聯網或者租用運營商網絡的方式,經營基本電信業務。即從擁有移動網絡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購買移動通信服務,重新包裝成自有品牌,并銷售給最終用戶的移動通信服務——這被稱為“移動通信轉售業務”。


    同時,移動通信轉售企業不自建無線網、核心網、傳輸網等移動通信網絡基礎設施,但必須建立客服系統,可依需建立業務管理平臺,計費、營賬等業務支撐系統。


    “其實就是做中間商。”有業內人士稱,這比目前運營商“批發”帶寬給中間商的業務要豐富得多。此前,歐美國家以及中國香港地區都已經有虛擬運營商合法經營,且香港有6家該類運營商。記者了解到,根據該方案,在兩年試點期內,基礎運營商至少與2家以上轉售企業合作。這表明至少有6家民企可以與中國移動、電信、聯通合作,一嘗虛擬運營商的“頭啖湯”。出云咨詢分析師黃林認為,轉售業務并不意味著給騰訊發個牌照它就可以做運營商。反而像蘇寧、國美等具有渠道優勢的民企,有此沖動。


    據悉,《方案》明確規定,轉售業務的申請者應為中資民營公司。這意味著將像維珍(Virgin)移動這樣的大型跨國虛擬運營商和具有戰略投資潛力的騰訊等企業擋在了門外。


    虛擬運營商將重在增值業務

    記者了解到,為促使三大運營商與虛擬運營商公平競爭,該《方案》要求:基礎運營商向轉售企業提供的業務接入質量不得低于自營業務的接入質量;要分配連續號碼或者整個號段資源給轉售企業;批發價格水平應低于當地公眾市場上同類業務的最優惠零售價格水平;并不得簽訂含有排他性條款的協議。


    “還是不夠具象化。”黃林認為,正在征求意見的《方案》應制定一些鼓勵虛擬運營商進入的強制性措施,否則最終控制權還是在三大基礎運營商手中。如香港就規定運營商需要至少開放30%的3G網絡容量給虛擬運營商。


    國泰君安證券則預計,虛擬運營商會從三大運營商覆蓋薄弱的區域市場入手,進行電信租賃和轉售服務,與主體運營商形成既競爭又合作的關系。如果只進行通信轉信號業務,利潤很薄,虛擬運營商很難生存,未來有可能會在增值服務方面提供更多的業務,比如位置服務、移動游戲等。“可以預見,為了迅速擴大用戶規模,虛擬運營商將提供免費語音服務。”黃林說,轉售企業網絡租賃成本會占到運營成本的2/3,期望通過語音業務收回投資無可能,還不如作為“殺手锏”。


    知名經濟學家郎咸平亦擔憂,“民營資本只能做分銷商,不能參與網絡建設,還要和三大運營商競爭分銷業務,難以想象民營企業有何競爭優勢”。


    名詞解釋

    虛擬運營商:不具有自己的無線網、核心網、傳輸網等移動通信網絡基礎設施,而是租賃或購買移動通信服務,然后重新包裝成自有品牌并銷售給最終消費者。比如從三大運營商那里購買手機通話卡SIM卡+號碼、租用帶寬,再賣給用戶。此概念相對于實體性的基礎運營商,其最大的特點是具有自己的品牌、客服系統和業務管理平臺等。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作 者:李光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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