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消息,時隔不到半年,住宅區通信施工標準由最初的征求意見稿變成了國家標準,成為“強制性”國家標準。該標準的出臺迎來了業界的好評,但是也有人開始質疑該標準的執行力,僅有標準的建設,而無后期維護管理規定,住建部門、房地產商以及物業中間依然在博弈,所以“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舊規滯后
在之前的采訪中,工信部電信研究院通信標準研究所副所長敖立就曾表示,我國寬帶網絡建設和改造存在建設標準的規范滯后問題。“現有的《住宅區和住宅建筑物內通信設施工程建設規范》不能滿足光纖入戶的要求。”據了解,早在2007年原信產部和原建設部就發出通知,要求通信基礎設施應納入住宅小區和商住樓設計方案,并且不得與運營商簽訂壟斷性協議。
不過,壟斷現象依然沒有杜絕。在2012年3月份工信部啟動的寬帶普及提速工程動員大會上,工信部副部長尚冰就指出寬帶普及提速工程仍然存在著跨部門協調難、進小區入場難、進家庭入戶難等難題。
一直以來,駐地網建設就像一個“毒瘤”似的妨礙我國寬帶普及發展。由于電信行業本身的白熱化競爭,電信運營商之間為了爭取獨家接入的目的,向小區開發商支付“入場費”、簽訂排他協議。而小區開發商就像“獅子大張口”似的要的越來越多,以致于將電信運營商推向“被動挨打”的境地。
因此,尚冰要求工信部和工信部要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聯合地方政府共同研究解決辦法,要改變這種‘坐地要價’、‘遇關設卡’的情況,保障人民群眾通信暢通安全和用戶的自主選擇權。
新規出臺
近日,工信部聯合住建部頒布了有關光纖到戶的兩項國家標準,并明確指出了三條強制性要求:首先在公用電信網已實現光纖傳輸的縣級及以上城區,新建住宅區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設施應采用光纖到戶方式建設;另外,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內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設計必須滿足多家電信業務經營者平等接入、用戶可自由選擇電信業務經營者的要求;并強制規定新建住宅區和住宅建筑內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線管網、電信間、設備間等通信設施必須與住宅區及住宅建筑同步建設、同步驗收。
制定并發布實施光纖到戶建設強制性國家標準是破解住宅小區寬帶建設難題、促進住宅小區通信設施共建共享、推進光纖到戶建設的重要基礎,對于加快寬帶網絡發展、實施寬帶中國工程具有重要意義。
網友“通信老柳”也在微博上寫道:“該項標準將納入住宅項目竣工驗收,因此具有可操作性。運營商將擺攤被房地產企業要挾進行被動投資的局面,既可以減少國有資產流失,又可以讓客戶享受到自由選擇的權利。”
對此,工信部電信研究院副總工程師陳金橋表示,標準的制定可以避免重復建設,節約運營商建設成本,可以更好的貫徹國家關于推進光纖寬帶網絡建設、資源共享的方針政策。
革命尚未成功
不過,也有網友直呼:“革命尚未成功”。標準只是涉及到了企業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但是并沒有涉及到如果沒有做到,應該怎樣。另外,標準雖有,能否按照標準執行又是另外一回事。《住宅區和住宅建筑物內通信設施工程建設規范》以及相關驗收規范的規定并不是新生物,2010年11月我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發布了編號為GB/T50624-2010的《住宅區和住宅建筑物內通信設施工程建設規范》,自2011年10月1日實施,該規范的出臺也沒有真正解決這“最后一公里”出現的問題。“新標準又能在多大程度上實現強制的約束力呢?”相關專家也質疑道。
對于這“最后一公里”的難題,中國工程院院士劉韻潔曾建議駐地網采用統一、融合的方案。也就是說:駐地網交給物業來做。運營商或是廣電只要進入小區即可,物業來建設小區內的光纖到戶。小區內的通信設施是公用的,由用戶來選擇接通哪家的業務。“這樣可以避免光纖接入的重復建設,使得用戶真正實現可以任意選擇不同運營商或廣電業務,同時促進運營商更好地提高網絡質量,搞好服務。”
來源:CCTIME飛象網 作 者:崔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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