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加強對通信企業合法權益的保護


    作者:李華江    時間:2012-11-05





    企業為社會創造價值,為社會大眾提供服務,與老百姓本是互為魚水的關系,但企業在運作過程中與老百姓的訴求一旦發生沖突,卻往往成為弱勢的一方。此話并非空穴來風,通信運營企業特別是在機房、基站的選址、遷移、建設過程中,常常遇到老百姓的不理解甚至阻撓,建設遇阻是家常便飯。即使通過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大多數企業要么需要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要么讓步了事,從而影響了企業的正常經營,也與信息化城市建設相悖。這種尷尬的局面可以說一直未得到較好的改觀,讓通信運營企業傷透了腦筋。

    加快通信基礎建設,滿足社會公眾的通信需求,改善民生,原本是互利互惠,功德千秋的好事,為何好事難辦,阻力重重呢?

    筆者以為,一是市民的誤解。通信基站電磁波輻射問題成了一個熱門話題。一些沒有科學依據的猜測、懷疑、擔憂和恐懼在悄然擴散。部分市民因盲目相信“電磁波輻射有害身體健康”這一過分夸大的宣傳,一看見通信基站就條件反射,把“身體不適”、“睡眠不好”、“掉發增多”等健康問題的原因統統怪罪于基站電磁波輻射。一些市民頻頻投訴,強烈要求拆除已設基站,并堅決阻止再設新的基站。這種狀況更加大了人們的擔憂和恐慌心理,不僅給通信運營業務造成影響,而且加劇了通信運營企業和市民用戶的矛盾。

    二是企業自身的宣傳不到位。通信運營企業忙于經營發展,宣傳上側重于業務上的推廣,對通信基站電磁波輻射是否損害人體健康的正面宣傳淡化,廣大市民對此了解知之甚少,導致認識偏差。近年來,為滿足經濟快速發展、人民群眾對通信的迫切需求,電信運營企業按照信息化城市建設的要求,在居民區內建設通信基站,積極創造一切可能的條件,為居民提供電信服務。其中,利用小區房屋作為通信機房是一種重要方式,通過這種方式設置的通信設備使廣大用戶因此受益。通信運營企業要通過各種媒體,廣泛宣傳,說明通信基站是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嚴格控制在安全標準之內的通信基站是合法而且是安全的,是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傷害的,以消除市民的誤會,爭取得到市民的大力支持,使城市信息化建設不受阻礙。

    三是政府支持要到位。通信運營商與市民關于通信基站建設發生糾紛時,政府職能部門應站在公平的立場,不偏袒、不縱容,不能一味的只當“和事佬”,對雙方合理的訴求要給與支持,對企業及市民的合法權益應當給予善待和保護,通過政府的協調平臺,積極引導廣大市民正確認識電磁波輻射問題,消除顧慮,去除不必要的擔憂和恐懼,充分發揮政府職能部門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為企業的發展保駕護航。


    來源:中國信息產業網 作者:李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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