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信業招投標新政:低于成本競標將被否決


    時間:2012-10-26





    困擾通信業的超低價競標、惡性競爭等不規范問題,有望得到更好的解決。飛象網獲悉,工信部日前已制定完成《通信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初稿,目前正在聽取各方意見。

    惡性競標成產業發展隱患

    “極低的商務價格雖然能讓企業獲得較高份額,但這種行為卻無異于飲鴆止渴。不但會對廠商的物料和人力成本形成巨大壓力,還為后續產品質量及交付埋下了風險。由于利潤微薄,導致廠商在研發和電信級投入上捉衿見肘。”說起惡性競爭,一位參加過多次集采的設備供應商人士掩飾不住自己的擔憂。

    “市場訂單總是僧多粥少,只要一家報低價,其他廠商也只有咬牙跟進。這種連鎖反應最終會毀了整個行業。”

    對于這一狀況,中國電信科技委主任韋樂平近期在某公開場合也表示,惡劣的價格戰已影響到產業的健康發展,他認為,運營商與設備商之間應該制定一套可行的機制用以保障價格與成本之間的平衡。

    工信部電信研究院政策與經濟研究所何偉認為,要解決惡性競標問題,一方面必須通過規范競爭,包括設備采購等環節,加強產業協同。同時可以出臺一些政策扶持,比如通過給運營商在高成本地區的補貼間接減輕設備商壓力,一方面可以通過在關鍵產品研發上給予政策優惠,即專項資金支持或者稅收支持等減壓。

    低于成本競標將被禁

    作為首個面向通信業的招投標管理辦法,新規定是在現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基礎上,結合通信工程的具體特點所制定。

    據了解,管理辦法對招投標中許多細節問題做了詳細規定,并對投訴處理以及相應的懲罰措施進行了規范。

    對于業界詬病已久的超低價競標問題,管理辦法給予了明確定義:“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設有標底時明顯低于標底,導致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

    辦法規定,低于成本價投標的行為一旦得到認定,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投標方的投標要求。

    據悉,征求意見階段將持續到下個月初,此后,將根據各方建議進一步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在剛剛揭曉的中國移動TD-LTE擴大規模試驗網招標中,無論以規模還是廠家報價計算,招標結果均較原先公布的信息有所提升,給廠家留出了較充裕的利潤空間。

    對此,分析人士認為,這是產業自身進行自我矯正的好現象,加上新管理辦法的出臺,惡性競標問題有望得到緩解。



    來源:CCTIME飛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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