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大戰”仍未落幕。9月18日,騰訊訴360“扣扣保鏢”涉嫌不正當競爭案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是“3Q大戰”的第三個回合,也是互聯網行業“反不正當競爭”第一案。
騰訊在起訴書中稱,“扣扣保鏢”污蔑﹑破壞和篡改了騰訊QQ軟件,不僅破壞了騰訊產品和服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還損害了騰訊的商業信譽,構成不正當競爭。騰訊請求法院判令360賠償損失1.25億元人民幣,并連續三個月在重要網站和報紙的顯著位置刊登廣告,向騰訊賠禮道歉;360的代理律師則向法庭申請駁回騰訊的上述全部訴求。
當天的庭審分為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環節。庭審的焦點集中在四個方面:一、360推出的“扣扣保鏢”是否破壞了QQ軟件完整性和安全性;二、“扣扣保鏢”是否對騰訊構成了商業詆毀;三、“扣扣保鏢”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四、1.25億元的賠償金額是否合理。
關于“扣扣保鏢”是否破壞了QQ軟件完整性和安全性這個“焦點”上,雙方展開了激烈地辯論。根據《著作權法》,如果用戶是QQ軟件復制件的所有人,就可以修改QQ軟件;如果騰訊是QQ軟件的所有權人,而用戶是被許可的使用者,360就沒有權利代表用戶修改QQ軟件。360的代理律師認為,用戶是QQ軟件的所有人,有權修改QQ軟件,而360只是“幫助”用戶一起進行了修改,并沒有違反法律。但騰訊的代理律師在庭審現場指出,代理360的金杜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中圣曾在六年前代理過騰訊的法律事務。他當時提出的法律意見是:騰訊是QQ軟件的所有權人,用戶只是被許可的使用者。騰訊的代理律師指出了對方律師前后不一致。“你們怎么出爾反爾?!”
雙方激烈辯論的另一個焦點是,“扣扣保鏢”是否對騰訊構成了商業詆毀?騰訊的代理律師在提交給法院的資產評估報告中指出,“扣扣保鏢”引起了網民對于QQ客戶端的擔憂和恐慌,短短3天之內,就有超過1000萬用戶安裝了“扣扣保鏢”軟件。騰訊的代理律師稱,360不僅誤導了用戶對QQ的看法,還通過恐嚇內容數字化以加強恐嚇效果,誘導用戶安裝。“如果醫生對病人說,這個水果有毒,病人還會去吃水果嗎?這完全剝奪了用戶的選擇權,這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360的代理律師則指出,騰訊的QQ軟件安置了插件、彈窗、廣告,“QQ附帶的很多應用其實是用戶不需要的,但用戶無法選擇,360是在幫助QQ用戶,將選擇權交給用戶。”
但騰訊進一步指出,“扣扣保鏢”打著“安全”旗號,卻欺瞞了用戶,并損害用戶的利害。騰訊的代理律師指出,360故意把QQ的分值打的很低,引誘用戶點擊“扣扣保鏢”的“一鍵修復”,但“修復”后卻發現很多應用軟件不見了。
“每一個從事安全的公司都不應該假借用戶之名,行欺騙用戶之實。”騰訊方面稱,“我們起訴360,真正的目的并不是為了這1.25億元的賠償金,而是希望通過法律對這種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懲處,引起整個社會對無底線競爭行為的關注。”
9月18日的庭審持續了近6個小時,當庭未宣判。
事實上,這是“3Q大戰”的第三回合。 2010年10月29日,360推出一款名為“扣扣保鏢”的安全工具。360稱該工具全面保護QQ用戶的安全,包括阻止QQ查看用戶隱私文件、防止木馬盜取QQ以及給QQ加速、過濾廣告等功能。當時,該軟件72小時內下載量突破2000萬,并且不斷迅速增加。騰訊對此發布緊急聲明,稱360扣扣保鏢是“外掛”行為,并“做出艱難決定”,倡導用戶卸載360軟件使用QQ軟件。“3Q大戰”由此引爆。
2010年10月,騰訊訴360“隱私保護器”不正當競爭,騰訊指責360監測了QQ聊天軟件的運行,并利用虛假宣傳手段,誤導和欺騙用戶,給騰訊聲譽造成極大損害。騰訊要求360停止開發“隱私保護器”及相關軟件,賠償400萬元,并連續3個月道歉。這是雙方的第一場訴訟戰,360敗訴。
雙方的第二場訴訟戰發生于2012年4月,360訴騰訊濫用QQ市場支配地位,要求騰訊立即停止濫用市場地位,索賠1.5億元,并要求騰訊公開道歉。第二場訴訟至今未宣判。
針對騰訊與360的第三場訴訟戰,有互聯網業內專家稱:“‘扣扣保鏢’在短短幾天破壞上千萬用戶的QQ軟件,損失之大,影響之壞,為互聯網誕生以來之最。稱此案為互聯網反不正當競爭第一案,毫不為過。”
另有關注此案的律師認為,近年來,360可謂官司纏身,至今已經遭遇八連敗。“過去八連敗中,360支付的賠償額最低只有5000元,最高也只賠償40萬元。違法付出的代價太低。這也算是一種‘營銷’方式,360嘗到了甜頭。”(【《財經》記者 魯偉)
來源: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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