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中國網信辦正式發布《網絡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辦法(試行)》,于6月1日起正式實行,旨在提高網絡產品和服務安全可控水平,防范網絡安全風險,維護國家安全。
《辦法》指出,關系國家安全的網絡和信息系統采購的重要網絡產品和服務,應當經過網絡安全審查。
《辦法》規定,網絡安全審查重點審查網絡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可控性,主要包括:
(一)產品和服務自身的安全風險,以及被非法控制、干擾和中斷運行的風險;
(二)產品及關鍵部件生產、測試、交付、技術支持過程中的供應鏈安全風險;
(三)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利用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便利條件非法收集、存儲、處理、使用用戶相關信息的風險;
(四)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利用用戶對產品和服務的依賴,損害網絡安全和用戶利益的風險;
(五)其他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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