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家稱電信業資費市場調節對運營商并無影響


    作者:于天嬌    時間:2014-05-12





      工信部通信發展司發布公告,按照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要求,決定放開各類電信業務資費。公告一經發布,通信世界網記者即刻采訪相關內部資深人士,該人士稱:“此次發布的關于市場調節價的通告,并沒有實際意義。

      他表示:“目前運營商之間的競爭已經非常充分,在資費標準及定價計費方面,已經是事實上的市場調節價格。相比較十二年前,信息產業部、國家計委發布的《關于部分電信業務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通知》中關于“IP電話國內長途、國際及內地港澳臺通話費等部分已經形成較充分競爭的電信業務的收費項目將實行市場調節價。”的規定對當時電信資費有實際調節作用而言,此次通告對運營商定價水平和整個電信市場并不會造成實質影響。”

      在《關于電信業務資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通告》中,主要包含以下幾點內容:一、所有電信業務資費均實行市場調節價。電信企業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和用戶需求制定電信業務資費方案,自主確定具體資費結構、資費標準及計費方式。二、電信企業自主制定電信業務資費方案時,應鼓勵電信企業為城鄉低收入群體提供更加優惠的資費方案。三、電信企業應進一步提高資費透明度,不得片面夸大資費優惠幅度。四、電信企業與用戶簽訂的協議中應包含資費標準、計費方式、對應服務和適用期限等內容。未經用戶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與用戶約定的資費方案。

      此通告將于2014年5月10日起執行,而此前發布的《國家計委、郵電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電信資費文件的通知》等文件也同期廢止。

      該人士在工信部發文之前表示,在電信資費方面,工信部于2008年12月3日推出的關于《取消手機短消息業務的網內網間差別定價,維護電信用戶合法權益》的通知是一個較為敏感的話題。若此次通知,在關于禁止網內網間差別定價方面有作出明確廢除指示的話,那么對于擁有巨大用戶占有率的主導運營商而言,是一個利好消息。然而,公告中并未明確提出關于廢除禁止網內網間差別定價的批示。盡管在通告最后,有“等文件同時廢止”的字眼,但仍為模糊信息。只明確列出了三個電信資費相關文件被廢止,并未對其他電信資費文件提出明確指示。

      對此,該人士認為,工信部的此次批文,僅僅只是對過去的早已不符合市場需要,對電信產業沒有指導作用的文件進行一次清理。工信部的此次批文的重要意義在于修訂了原來文件中一些和現狀不符的規定。對目前電信運營市場沒有任何沖擊作用。據預測運營商方面也不會因為本通知的出臺而有所動作,比如激烈的價格戰等。

      同時,此次通知與去年年底發文的關于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實行市場調節節價,取消差別定價的通知,并無關聯。


    來源:通信世界網 作 者:于天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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